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农村房屋的买卖与城市房屋买卖有所不同,主要是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因此就很容易发生农村房屋买卖纠纷。那作为购房者,遇到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咋处理呢,这也就是说,应如何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一)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
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申请调解处理。
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交付、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通过法院司法途径。
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小贴士:购房者在选择解决房地产争议的途径时,应立足于解决问题,分清不同的法律、利害关系,而不要引起讼争。
二、应如何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一)卖方起诉的纠纷。
卖方起诉的纠纷多表现为:卖方没有房屋权属证明,以较低的价格将其农房出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居民,但随着房价的飞速上涨,利益的驱动使卖方不甘于当时的价格而试图收回房屋再次获利。因此,卖方常以买卖合同违反《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为由,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买方起诉的纠纷。
买方起诉的纠纷具体来说为:由于农村房屋不具有产权证,或仅有乡镇产权,因此,在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是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或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屋产权的。加之,目前一些政策性文件禁止向城镇居民出售农村房屋,于是买方便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由卖方返还购房款,或请求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等。
(三)其他与农房买卖有关的纠纷。
此类纠纷并不直接表现为买卖合同纠纷。例如,农房联建一般是农民出地,他人出资来共同修建房屋,修好的房屋由双方协商进行适当分配。相信您都知道,我国法律、政策对农村房屋的买卖规定的比较多、比较杂,而大多数人对这些法律、政策的适用都不是很清楚,所以遇到该类纠纷时都会觉得很棘手。而是在现实中遇到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而不清楚具体该如何处理的,不妨咨询一下我们的珠海律师。



·男方离婚房屋补偿没有能力支付怎么办
    男方离婚房屋补偿没有能力支付怎么办1、补偿协议需要履行。如果男方是迫于女方及其家人的压力,在不情愿的情形下签订的补偿协议,但是补偿协议签订已超过一年,即使协议显失公平,也错过了请求撤销的诉讼时效,只能按协议......


·离婚夫妻的房产要怎么过户
    不难理解,一对夫妻离了婚自然就不愿意再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没有房产的一方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夫妻的房产要怎么过户?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


·房产纠纷法诉讼费怎么算?
    众所周知,房产纠纷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的。那么,房产纠纷法诉讼费到底该怎么算?其实,诉讼费用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是案件受理费,二是其他诉讼费用。第一部分费用只需按照一定比例去计算,第二部分则需要通过实际的情况计算。......


·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综合素质水平的提高,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离婚问题会涉及到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对大多数人而言房产又在所有财产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因此离婚时房产的处置尤为重要。在以往的婚姻法中对于离......


·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
    生活中,租房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登记的,但有时也会要求进行登记。那么承租人租赁房屋后,是否需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


·新婚姻法的房产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双方婚前的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其中包括房产。房产这个问题在很多离婚的案例中都很棘手,因为根据不同的情况,离婚后对于房产的分割是不一样的处理。那么,新婚姻法的房产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就来为您......


·房屋买卖中介收多少服务费,房屋中介提供哪些服务
    房地产行业的繁荣,带动了房屋中介的发展,房屋中介通过提供服务收取服务费,而且现在找中介买房的人越来愈多,那么房屋买卖中介收多少服务费?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屋买卖中介收多少服务费......


·房屋买卖涉及到的金额以及条款较多
    房屋买卖涉及到的金额以及条款较多,所以需要您非常注意以及小心,否则可能会被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造成房屋主任或者房屋购买者的财产损失,那么接下来您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房屋买卖的一般流程以及房屋买卖的重要的注意事......


·限购房什么意思?限购房有哪些限制?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见各种各样的限购,出现限购的情况也是千差万别的,为了减少交通拥堵抑制私家车的出行等,会出现车辆限购。现在也在新闻中看到许多城市都出台房屋限购的措施,那么限购房什么意思?限购房限制的是什么?下面我们......


·房屋征收中的对于建筑面积是如何计算的?
    房屋征收中的对于建筑面积是如何计算的?一、房屋征收中的对于建筑面积是如何计算的?房屋征收中住宅建筑面积的计算十分复杂,结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住宅建筑面积计算的方法和范围如下:1、单层建筑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


·贷款购房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现如今,房价高涨,对于大部分工薪家庭来说,要拿出几十万的买房钱都是不容易的,那么如何买房呢?最为普遍的,也是最为您受欢迎的便是贷款购房。那么贷款购房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


·假结婚买房离婚怎么判
    一、假结婚买房离婚怎么判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一方以“假结婚”的形式购得的房屋可能会成为双方的财产,当然,这方面的风险还比......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