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认罪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在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规定之后,一般是会受到较为严重规定处罚的,对于民事主体,在遇到他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后,不管是否导致了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都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得到救济的请求,有些犯罪主体,在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过程之中,会认罪,对于此种认罪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认罪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般而言,“认罪了,会怎么判”是指犯罪人出于悔改或者认错的心理而明示或默示承认自己已经做出某种带有犯罪性恶劣行径的行为。它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主观方面,犯罪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内心深处产生真心悔改之意。二是客观方面,犯罪人对自己的犯罪有供认不讳的客观事实。关于“态度”的含义,《现代汉语词典》中有两种解释:一是指人的举止神情;二是指人对于事情的看法和采用的行动。(p1320)社会心理学中“态度”的定义是:个体对某一特定事物、观念或他人稳固的,由认知、情感和行为倾向三个成分组成的心理倾向。尽管《现代汉语词典》和社会心理学对“态度”的表述和所考察的维度不同,但其实质一致,即“态度”由“认识”(对事物的肯定或否定评价)和“行为”(由认识引起的所预备采取的反应)两个核心要素组成。“认罪态度”属于“态度”范畴,它仅仅是“态度”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因此,我们不妨将“认罪”和“态度”作为逻辑起点,并结合刑事犯罪的特点,对“认罪态度”作出界定。“认罪态度”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在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之前,出于悔改或者认错的心理而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认识程度和所采取的行为反应。
二、“认罪态度”定位于酌定量刑情节的弊端
根据通说,所谓酌定量刑情节是指刑法上未明文规定的,而是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量刑时灵活掌握酌情适用的情节。刑法学界在论及酌定量刑情节的范围时,大多数的学者将其概括为以下七个方面:(1)犯罪动机;(2)犯罪手段;(3)实施犯罪时的环境和条件;(4)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5)犯罪侵犯的对象;(6)犯罪人的一贯表现;(7)犯罪后的态度。(p278)可见,我国传统刑法理论以及司法实践都将“认罪态度”纳入酌定量刑情节中予以考虑,由于酌定量刑情节适用的灵活性,引发了司法实践对“认罪态度”的模糊认识,以及“认罪态度”对量刑影响度的严重悬殊等一系列问题。若是由于民事主体之间,在案件的审理过程支行,主动交代了案情的行为,减轻了司法机关侦查案件的程序,那么一般是会得到减刑处理的。但是并非意味着只要认罪,就会被减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佛山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很有可能会遇到他人抢夺自己财物的情况,在这个时候您比较关心的就是自己的利益问题还有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判刑问题。不过需要说明一点,在不同的地区,犯抢夺罪的处罚都不太一样,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佛山市抢夺罪量刑......


·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赔偿规定是什么?
    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赔偿规定是什么?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


·行政拘留最长时间多久?
    行政拘留最长时间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行政拘留......


·构成资敌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资敌罪的条件有哪些?资敌罪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资敌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向敌人提供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所......


·在什么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
    在什么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


·拘役缓刑考验期满后应该怎么处理
    拘役缓刑考验期满后应该怎么处理一、拘役缓刑考验期满后应该怎么处理?1、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2、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醉驾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醉驾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吗?醉驾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


·中国刑法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怎么立案的?
    中国刑法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怎么立案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第六十四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


·新刑法强奸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强奸罪的认定是怎样的?根据2015年实施的新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被害人的社会地位......


·刑事拘留的期限根据什么定?
    刑事拘留的期限根据什么定?刑事拘留的期限根据刑法69条第1款定,刑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


·刑诉法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在公民的权益受到其他社会主体实施违法行为的侵害,并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一般会到司法机关寻求司法救济,对于案件清晰的情形,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案情,并以实际法律规范为依据,对案件进行判刑,若满足刑诉法关于缓......


·法律责任跟刑事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责任跟刑事责任的区别有哪些?一、法律责任跟刑事责任的区别有哪些?1、定义不同法律责任,有广、狭两义。广义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所负有的遵守法律,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的义务。狭义指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