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追究拒执罪申请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这样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法院所作出的生效判决肯定是需要履行的,如果不履行的话,那么对方当事人肯定会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当然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也规定了拒执罪。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追究拒执罪申请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一、追究拒执罪申请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人民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以刑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用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判决;强制执行申请书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时现场填写。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法律规定

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老百姓也能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有两个:

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下列八种行为之一: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2、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在我国剧之最是不需要当事人进行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进行立案并且进行审理。除此之外,我们还给您介绍了一下拒执罪相关的一些具体的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认罪了多久能判?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认罪了多久能判?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认罪了5个月的时间能判,在看守所五六个月才会判刑。我国法律上对待判刑这一流程是比较谨慎的。在看守所期间,对待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都会经过较多的程序。最开始就是需要了解......


·毒品要多少证据才能判刑
    买卖毒品案件,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


·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罪行怎么处理?
    一、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罪行怎么处理?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


·开设赌场罪判缓刑是否能行
    一、开设赌场罪判缓刑是否能行开设赌场罪能否适用缓刑,需要根据具体的判刑,具体的犯罪情节,犯罪分子的悔过表现来确定。开设赌场的,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会加重处罚。三年以下有......


·羁押与拘留存在哪些区别?
    羁押与拘留存在哪些区别?羁押与拘留存在哪些区别??拘留和羁押作了如下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


·过失决水罪与决水罪有什么区别?
    我国刑法规定了许多罪名,其中就包括决水罪,它是指行为人破坏水利设施,人为决水,从而发生水患,造成群众的财产损失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一种罪名。决水罪情节严重,会给社会带来十分恶劣的影响。除了决水罪之外,法律还规定了......


·减刑假释的条件分别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如果犯罪分子在监狱中表现良好,认真接受教育改造,他是可以减刑、甚至假释的。那你知道什么情况下犯罪分子可以减刑或者假释吗,他们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做了讲解,供你阅读。一、减刑的条件被判处无......


·有关毒品犯罪的刑法规定是怎样的
    毒品犯罪主要是指与毒品相关的一系列犯罪,常见的罪名就有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等等,对于这些具体的罪名量刑标准,其实在《刑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下文中就请跟随本站我们一......


·寻衅滋事罪判缓刑是否有可能
    缓刑属于我国刑事处罚中的一种特殊制度,而这也是对罪犯很有利的一种制度,如果在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被判缓刑,那就是有机会不被执行所判刑罚的。实践中,如果构成了寻衅滋事罪的话,此时寻衅滋事罪判缓刑是否有可能呢?详细内容......


·写刑事处罚辩护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写刑事处罚辩护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辩护律师在拟定辩护意见之后,应将意见系统化、书面化,即写成观点正确、论据充分、说理透彻、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具有说服力的辩护词。这样的辩护词,有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一......


·批捕后预审无犯罪怎么处理?
    将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放,然后重新进行相关调查,如果犯罪嫌疑人构成逮捕或者是起诉的话,那么就送检察院。一、批捕后预审无犯罪怎么处理?预审是指一些国家刑事诉讼程序中,预审是公安局侦查工作的一部分,负责审核案件犯罪嫌疑人......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如何处罚
    我国对构成故意伤害犯罪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此时必须是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了被害人轻伤或重伤或死亡的情况,然后才能以此罪定罪处罚。而实际在此的损害情况不同,最后的处罚也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