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告人认罪程序有什么规定?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想让法官能够做出最公正和正确的判决就需要当事人提供完整的材料支持,而原告想要得到法官支持诉求的结果就需要主动提交完备的证据,但是如果被告直接承认了相应的犯罪行为就可以使得审判更加快速地得到解决。那么,被告人认罪程序有什么规定?
一、被告人认罪程序有什么规定?
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联合分布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下简称简化审(意见)),确立了对被告人认罪案件实行普通程序简化审。被告人认罪,作为适用简化审的前提,就产生了实体上程序上的特殊意义。意见的出台主要为追求迅速审判的目标,因为审判效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刑事诉讼是否科学与文明的重要标尺之一,世界各国一般将诉讼效率作为刑事诉讼的重要价值加以追求,加上针对我国近些年来案件日益增多的现状,如何快速而又不失公正地处理案件成为司法部门努力的目标。其中,以被告人对指控的态度为标准来实现案件的程序分流是各国的通常做法,简化审使以被告人认罪为标准来实现案件的简化审理在我国成为了现实。简化审《意见》对被告人认罪的表述是,被告人对指控基本犯罪无异议,并自愿认罪,即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事实无异议或承认指控的主要事实。无异议的事实着眼点在“基本”、“重要”、“主要”事实,是否“基本”、“重要”、“主要”,关键看其是否与定罪量刑有关,只有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无异议才构成被告人的认罪。如果是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案件事实有异议,表明被告人对被指控事实存在重大异议,就不能认为被告人认罪而适用简化审理程序。简化审程序在实践中缩短了庭前的准备时间,简化了一系列庭审步骤,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供述,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控辩双方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法庭当庭认证,此类案件一般可当庭宣判。这些审理程序的简化,明显加快了庭审速度,原来需要半个工作日才能审结的案件,现在用1小时左右的时间就能审结,许多案件一般10-20分钟就可以结束,基本当庭宣判,上诉率人氏 ,基本无抗诉、改判、发回重审的情况。对于被告人数量比较多,事实比较复杂的案件,更实现了司法效率的提高。既缓解了法院的案件积压、拖延压力,又保证了案件处理质量,也使被告人获得快速审判的权利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实现。被告人出于自身的原因或者是为了得到审判机关较轻地处罚而主动地承认其真实地犯罪行为,法院就可以结合原告的证据和被告的认罪材料并通过简化了的审理程序审判整个案件并得出相应的结论以节约司法资源。



·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
    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在侦查期间,就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其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聘请。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其近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如无近亲属的,其他亲属或者朋......


·可以负刑事责任的岁数是多少?
    可以负刑事责任的岁数是多少?可以负刑事责任的岁数在正常情况下是十六岁以上的人,但是如果说有些特定的罪行被未成年的孩子所触犯而且情况是非常严重而让法律无法宽恕的话就需要让他们也承担罪责。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重罪吸收原则是怎么样的?
    重罪吸收原则是怎么样的?一、重罪吸收原则是怎么样的?重罪吸收原则是符合特定的情况之下,应当是按照《刑法》当中择一重罪处罚原则来进行处罚。以下情况会择一重罪处罚:1、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同......


·刑事诉讼法的待证事实有哪些?
    刑事诉讼案件一般案情较为严重,涉案人员较多案情较为复杂。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类案件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刑事诉讼法的待证事实项目较多,鉴于很多人还不太了解具体又哪些待证事实。下面我们就整理了相关资料来给您作个说明......


·缓刑期间可以外出吗
    如果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同时适用了缓刑的话,则同时还会有一个缓刑的考验期,要是度过了缓刑考验期的,那么才是成功的缓刑。实践中,有的人的缓刑期间可能需要外出,如外出打工、学习等等。那么缓刑期间可以外出吗?我们一起在......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刑事申诉状的格式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很多种类型的案件,遇到刑事案件,因为很多人平日对相关领域接触较少,所以对刑事案件的申诉疑惑重重。那么刑事申诉状的格式是怎样的呢?下面的我们将为您整理了关于刑事案件申诉书方面的知识,供您参考。一、刑......


·什么是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
    侮辱这一名词我们都很熟悉,如果是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贬损他人人格,并且破坏他人名誉的,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会构成侮辱罪。侮辱罪也只有是严重的侮辱行为才能构成,但是如何判断情节严重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在法律上什么是侮辱......


·对方不还钱拘留多长时间
    一、对方不还钱拘留多长时间?1、不还钱一般是不会被拘留的,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还钱。2、欠钱的前提下,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最多也只能拘留15天。如果对方确实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帮助行贿有罪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帮助行贿有罪吗?帮助行贿是有罪的,帮助他人行贿的,是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可以按行贿罪的主犯或者从犯追究刑事责任,怎样判刑依据具体犯罪情节而定。《刑法》有关介绍贿赂罪的条文规定:第三百九......


·犯了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一般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在民事、行政裁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非法经营罪辩护要点都有哪些
    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要求行为人在明知需要先取得相应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却没有按照规定取得,进而擅自经营一些国家不允许随意经营的商品。在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时候,最好委托律师提供辩护,那其中非法经营罪辩护要点都有哪些呢?我们......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