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知名商标申请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我国一个公司的商标是受到法律所保护的商标在我国分为普通的商标也包括知名商标,知名商标,从名称当中就可以看出它的欢迎程度是非常高的,因此对于知名商标的保护是很多公司都想要清楚的,那么。知名商标申请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知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4、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5、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6、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或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二、申请著名商标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人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填写《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商标所有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2、申请认定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续展、转让证明的复印件;3、带有该商标标识的商品实物照片或宣传画册;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其中税收必须经有关税务部门确认,同行业排名情况证明应由省以上行业协会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出具);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广告发布情况;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国内和境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7、该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的情况;8、申请认定著名商标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您知名商标,如果要受到法律保护,是需要进行申请的,申请的具体流程,在这里也给您介绍了一下,当然申请认定知名商标,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种条件,包括受欢迎的程度。



·涉外商标抢注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涉外商标抢注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通过上诉来维护;涉外商标是指外国商标所有者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或是我国出口商品的商标注册。涉外商标的管理形式商标注册及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商标侵权行为需要怎么赔偿
    商标侵权行为需要怎么赔偿1、以商标法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侵权赔偿额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


·专利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专利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商标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准备哪些材料 所有的商标都必须经过工商
    商标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准备哪些材料所有的商标都必须经过工商局注册核准以后才正式生效的,商标局的日常工作职责就是要审核申请注册商标的相关材料,当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话,商标局肯定也不预受理的。但是当事人在材料全部都......


·商标侵权案赔偿规定是什么?
    商标侵权案赔偿规定是什么?商标的侵权赔偿标准在实施的新的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


·商标法无效宣告答辩时效期间不答辩的法律后是什么?
    商标法无效宣告答辩时效期间不答辩的效力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若是在商标评审委员......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是多久?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是多久一、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是多久?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注册商标核准之日起的五年内,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间周期:1、15天:商标所有人......


·商标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商标侵权行为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具体有哪些构成要件?针对商标侵权的行为,又该如何认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般知识产权案件分析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知识产权案件分析报告包括哪些内容(1)需要对技术方案进行界定。需要据现有的资料信息对产品的技术方案进行初步概括,并对产品所属的技术领域及产品类别进行简单分析、归类。(2)对相关专利进行检索。根据产品的技术领域和类......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三类作品是什么?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三类作品是什么一、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三类作品是什么?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受保护。2、时事新闻;即单纯的事实消息,是指......


·发包方构成商标侵权吗?
    发包方构成商标侵权吗如果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


·商标侵权生产者与销售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商标侵权生产者与销售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商标侵权生产者与销售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