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方是什么意思?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方是什么意思?

我们现在的这个时代和以前相比是大不一样,我们现在思想开放,而且更注重自己的各种权利。我们您想必都对专利这一方面都有所了解,您也知道专利是为了保护人们的劳动成果才出来的。那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方是什么意思呢?

一、基本介绍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促进专利实施而对专利实施许可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八号局长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对备案审查合格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将给予备案合格通知书及备案号、备案日期,并将通知书送交当事人。

二、让与人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包括合法的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

经专利权人特别授权的一方也可以作为让与人对第三方许可;

一项专利或专利申请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或者专利申请人的,让与人应当为全体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

三、主要内容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

2、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

3、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

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

5、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

6、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可以就当事人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例如:不可抗力条款;专利技术改进成果的归属;争议的解决办法;关键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四、种类

1、普通实施

按照普通实施许可合同,合同的被许可方根据许可方的授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实施该专利,同时专利权人保留了自己在同一地域和时间实施该专利以及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2、独家实施

依照这类合同,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享有对专利的排他性实施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可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人以此相同的方式实施该项专利,但专利权人可自行实施。

3、独占实施

这种合同是指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对专利进行独占性实施,从而排斥包括专利权人在内的一切人实施该项专利。

4、相互交换实施

相互交换实施许可合同是指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就相互允许使用彼此的专利而订立的协议,也称交叉实施许可合同。

5、分实施

分实施许可合同是相对于基本的实施许可合同而言的,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如果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就同一专利再与第三人订立许可合同,由第三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则被许可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后一种实施许可合同就是分实施许可合同。分实施许可合同只能从属于基本的实施许可合同,不得有任何超越行为。

五、说明

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监制的合同文本;

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对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方是什么意思的问题总的来说就是在专利人的许可下给与专利人一定的利益来利用专利人的专利进行与有关的专利活动。我们生活中有专利的人其实非常多,我们如果遇到这种类似的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先翻阅相应的法律法规。



·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2、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


·专利权登记部门在什么地方
    专利权登记部门在什么地方由申请人向政府主管部门(在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专利权。二、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


·最高法院审理商标民事侵权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
    最高法院审理商标民事侵权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因侵犯商标权引起纠纷,有3种解决方式:当事人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认定侵权行为,并采取......


·国家知识产权商标续展收费吗
    国家知识产权商标续展收费吗一、国家知识产权商标续展收费吗收费的。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十年,保护期限届满前应续展该注册商标。商标续展的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商标侵权怎么报案处理?
    商标侵权怎么报案处理?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侵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商标续展的最后截止期限是什么?
    商标续展的最后截止期限是什么一、商标续展的最后截止期限是什么六个月的宽展期。商标续展商标局会下发两个文件,45个工作日下发商标续展受理通知书,4-6个月下发续展证明,续展证明和商标证书一起使用,不下发新证书。二......


·专利侵权举报和投诉代理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一、专利侵权举报和投诉代理费用是怎么规定的?既可以向当地专利局投诉,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专利侵权代理费用1、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2、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


·侵犯商标权的认定是怎样的
    侵犯商标权的认定是怎样的生活中,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就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实践中,只有先对这样的行为进行了认定之后,我们才能确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您知道该如何认定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吗?也就是侵犯商标权......


·中华老字号商标价值都有哪些方面
    在我国的经济市场发展的过程中,有一些商标和品牌在我国的发展历史悠久,品质始终如一,有着较为长时间的品牌积累,对中华老字号的商标价值有所体现。下面我们就中华老字号商标价值都有哪些方面,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一......


·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或其他权利持有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对软件作品拥有全部专有权。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例外,因......


·软件著作权申请表
    软件著作权申请表在IT行业当中软件著作权是非常重要的,软件开发者想要有软件著作权,就必须去相关的机构进行登记注册办理。在申请过程中软件著作权申请表要如何去写呢?下面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著作权转让有期限吗,转让著作权是否有期限
    著作权转让有期限吗,转让著作权是否有期限实践中,著作权的转让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包括买卖、赠与等等,同时进行转让的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效的。但由于著作权本身有一定的保护期限,因此有的人就在问著作权转让有期限......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