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专利保护期限 专利保护期限是多少年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我国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就包括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针对不同类型的专利,其实在申请专利权的时候,法律方面的要求不太一样,而一旦授予了专利权之后,其实法律方面给予的保护期限也有所差异。那究竟专利保护期限是多少年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专利保护期限
说起专利保护期限(这里特别指中国专利)有人不自主的会说,中国专利保护期限有两种期限,一种是十年的,一种是二十年的,问起来源,均自豪的认为法规定的,我们国家的专利法实际上并没有规定保护期限,它只是规定了专利的期限(《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这个“期限”并不等于保护期限;关于保护,我们的专利法中也有提及,《专利法 》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2] 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这一条才是专利法的保护,从其用词上我们看出,其实真正的保护起始日是从授权日起;那么也就是说,真正的保护日期没有十年二十年,而是少于这个时间。终止日期 在我们的专利法中也有提及,《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在这两种情形出现时专利终止,当然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专利期限到期,专利终止时,保护自然结束,那么我们最后总结一下,专利的保护期限首先是短于专利期限的规定,起始日是专利的授权公告日,终止日取决于专利权人,但最长时间至专利期限终止日。
二、专利保护期限是多少年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如产品的制造方法或工艺、材料的配方、药品的配方等,保护期是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凡是产品结构、形状或者结构和形状相结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是10年。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这里强调“外观”,即外表。如工艺品、包装箱、包装袋、包装盒都是属于外观设计,保护期是10年。关于不同类型的专利,我国《专利法》中规定的保护期限是不一样的,其中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要长一些,最长的情况下为20年,但对于其他专利的保护最长则为10年。并且在此期间,其实也是要求专利权人按照规定标准来交纳专利年费才行。



·授予专利条件都有哪些?
    授予专利条件都有哪些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


·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公民的权益都会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但是我国对著作权的意识不是很明确,尤其在网络环境中更是如此,经常会发生侵权的现象,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主要是对著作权的意识不够深刻......


·如何申请软件著作权的相关规定?
    软件著作权作为重要的登记手续,一般都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流程,一般都要准备相关申请表与个人身份证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有两种方式:一是自行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二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代为提交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


·用别人名字注册商标属于侵权吗
    用别人名字注册商标属于侵权吗《商标法》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谓的在先权利,既包括他人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也包括姓名权......


·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哪些?
    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章第二条:对“发明创造”作出了如下定义: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


·专利权转让的程序怎么走
    (1)双方协商专利转让事宜,签订专利转让合同,确定专利转让范围;(2)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书、专利权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专利证复印件和法律状态证明书、与原代理机构的解聘书及受让......


·对于侵犯著作权如何赔偿
    对于侵犯著作权如何赔偿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对权利人进行赔偿。赔偿数额包括权利人所遭受的实际......


·商标局行政复议复议决定的 相关规定有哪些
    商标局行政复议复议决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每个行政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后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不一样的,因为每个行政机关的受案范围不一样,其管理的事情也是不一样的,除了这些,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商标局行......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模板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模板注册商标转让合同范文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商标转......


·可以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有哪些?
    可以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有哪些?(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是符合专利法第二条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如果申请的主题不是专利法所定义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则不能被授予专利权;(2)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必须是属于......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有什么内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有什么内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


·专利的年费是多少?
    专利的年费是多少?一、专利年费指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二、滞纳金在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