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诈骗20万判刑几年?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网络诈骗20万判刑几年?

网络的迅速发展既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的很大的机遇,也给我国经济秩序的平稳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网络诈骗从网络出现的初期就出现了,只是初期的手段还不是很高明,但是对当时大部分不懂网络人来说还是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网络诈骗定罪是根据诈骗金额来确定的,那么网络诈骗网络诈骗20万判刑几年?本站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一、网络诈骗20万的相关判罚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量刑的;

(八)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网络诈骗的相关处罚规定

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手段。法律是一系列的规则,通常需要经由一套制度来落实。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体系会以不同的方式来阐述人们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其中一种区分的方式便是分为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种。有些国家则会以他们的宗教法条为其法律的基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中,创造和解释法律的核心机构为政府的三大部门: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负责的行政。而官僚、军事和警力则是执行法律,并且让法律为人民服务时相当重要的部分。

三、网络诈骗的量刑标准

诈骗财物三千元以上或者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会涉嫌诈骗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国家对网络诈骗的处罚还是比较严格的,不但对诈骗金额有明确的处罚标准,对于那些有诈骗内容的信息、电话以及其他诈骗行为也定义为了诈骗未遂,同时对影响较大的具有其他平生情节的给予定罪处罚。


·伤人导致轻伤二级是什么罪
    伤人导致轻伤二级是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伤的,则不能以刑事案件论处。但此......


·毒品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如何
    在实践中,毒品刑事案件涉及的范围很广,具体包括走私、制造毒品罪、窝藏、转移、欺骗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且无论涉案金额多少,均需承担刑事责任。那么,毒品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的我们为您解答。......


·寻衅滋事罪可以适用缓刑吗
    寻衅滋事罪可以适用缓刑吗寻衅滋事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只能犯罪嫌疑人符合缓刑的适用标准就有有机会争取缓刑。当然如果寻衅滋事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刑期在三年以上或者多次进行寻衅滋事犯罪的话,肯定是不能争取到缓刑的。适用......


·偷税漏税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偷税漏税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依法纳税不仅仅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同时也是作为权利存在的。而实践中,有的人或者企业所要交纳的税费可能比较多,利欲熏心之后可能就会萌生偷税漏税的想法。然而这样的行为是很有可能构成偷税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电信诈骗要判多久?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电信诈骗要判多久?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电信诈骗要判多久?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电信诈骗要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既遂犯罪的形式有哪些?
    既遂犯罪的形式有哪些?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有哪些惩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构成共同犯罪中帮助犯未遂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共同犯罪中帮助犯未遂的条件有哪些?1、实行犯接受了帮助。“接受帮助”,应作广义理解,不仅指接受了物质帮助与精神帮助,也包括如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已有通谋,但尚未实施该帮助行为的情形,此种情形至少在强化被帮助者的......


·不作为犯罪是否存在故意?
    不作为犯罪是否存在故意?不一定,因为故意和过失犯罪主要是从主观过错的角度分类,作为和不作为主要是从犯罪人本身的行为的主动与否进行分类。两者是可能存在交叉,既可能是故意犯罪也可能是过失犯罪。首先,要知道什么事不作为......


·批捕阶段罪名不对变更罪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批捕阶段罪名不对变更罪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批捕阶段罪名不对检察院变更罪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检察院批捕时候可以更改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


·持有型犯罪是继续犯吗
    持有型犯罪不等同于继续犯。具体规定是,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外的持有型犯罪,持有期间的法律变更不具有溯及力,追诉期限应从持有之日而非结束持有状态之日起算。《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


·判拘役会不会留案底2023
    判拘役会不会留案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