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合格股东权利有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公司是非常的多的,公司的种类类型和规模大小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说我们国家对于方便公司管理设立了公司法。对于公司法当中有对于股东方面问题的明确的规定,对于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还有资格的问题也是说明的很清楚。那么公司法合格股东权利有什么呢?
一、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
新《公司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已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了,此后所有公司的设立条件及公司的任何经营行为都应该遵循新的公司法(如无特别说明,以下所称公司法系对公司法法律、法规的统称)。新公司法的出台,其目的一是鼓励投资;二是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繁荣,提高公司和整个社会的竞争力;三是对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利进行保护并且协调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这些内容在新公司法中是如何体现的呢?新的公司法的创新之处体现在哪些方面呢?这可能是投资开办企业的人最关心的问题。本次公司法的修改是在1999年和2004年对旧公司法进行了两次修改的基础上的第三次修改,几乎涉及旧公司法所有条文。旧公司法共有230条,新公司法增、删、改条文共224条,其中新增条文41条,删除条文46条,修改条文137条,没有任何改动的条文仅占旧公司法条文总数不到10%。这种大修大改不仅仅是文字和条文的简单改动,更是制度和规则的突破和创新,体现了立法理念上的巨大转变。
(一)公司设立方面的变化
在公司的设立方面,从立法理念和立法政策上的变化来看,主要是从防止滥设公司向方便设立公司的转变。旧公司法基于当时的背景采取了防止滥设的政策,其初衷是为了避免滥设公司导致社会经济秩序混乱。但是,为了禁止少数违法者的行为,却为多数投资者设立公司带来了不便。为此,此次公司法的修改以方便投资者设立公司的政策取代了防止滥设公司为主旨的立法政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降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以不同类型的企业分别规定为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现统一规定为3万元,如法律、行政法规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旧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新公司法对此调整为500万元。注册资本降低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鼓励公民积极投资创业,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同时该问题还涉及到了资本信用被弱化,资产信用被重视的问题,旧公司法贯穿的是严格的资本信用制度,强调的是对债权人的保护,而实际上注册资本并不能起到在对债权人的保护,真正决定公司偿债能力的是它的资产,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要求的降低实际上是体现了资产信用的立法理念。
2、出资采用认缴制,可分期缴纳
旧公司法实行的是实缴资本制,就是必须在设立公司时将所有的注册资本一次缴足,而三资公司实行的是认缴资本制,公司成立时只缴纳部分注册资本额,在公司成立后一定期限内再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这样的规定既造成国内国外投资者法律地位的不平等,也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难度,还无法惩罚投资者规避该规定的投资行为。为此新公司法采用了认缴资本制,允许股东分期缴纳注册资本,但同时规定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般公司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性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可用以出资的财产范围扩大
旧公司法规定货币、实物、工业财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等五种形式的财产可以作为设立公司的出资,新公司法为了适应现代民事主体可以将其拥有的多元化的财产权益进行投资的实际需要,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同时也明确了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不能用于出资,除此之外,只要满足可以用货币估价,可以依法转让这两个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就可以用来出资。以前一直困绕投资者的股权、债权、采矿权等是否能出资的问题,现在能找到答案了。
4、无形资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到70%
对于工业产权的出资比例旧公司法规定不得高于20%,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最高也只能达到35%,其余为货币或实物出资。新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也就是说无形资产出资比例扩大到了注册资本的70%,这对于拥有高新技术而无其他财产成立公司的投资者而言,无疑是一个利好信息。同时,新公司法将工业产权的用语修改为了知识产权,使得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也纳入了可出资的范围。
5、自然人和法人均可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旧公司法不允许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除外),但在公司实际运营中,股东出于种种目的而产生的挂名股东和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而只剩一名股东的现象,都是实质上只有一名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了使各类投资主体的法律地位的平等,新公司法允许自然人和法人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考虑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能导致公司与股东混同的情况出现,新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了五方面的限制性规定:第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并且一次足额缴纳;第二、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不得再行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中应当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第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股份公司发起人数的要求趋于统一
旧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5人以上,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的,新公司法统一规定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这样有利于不同投资者在法律地位上的统一和平等。对于发起人应在200人以下的限制来源于我国的实践和国外的法律规定,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发起人应在2人以上的规定,一方面考虑给更多投资者提供选择股份有限公司的便利,并且使大型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在合作的发起人的选择方面减少困难,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统一国有企业和其他类型的企业在设立人数方面的要求。对于公司法合格股东权利有什么规定我们在以上的文章的内容中是可以看得出来的,对于股东的权利规定公司法中是非常的明确的。对于股东的权利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为了鼓励投资鼓励吸引更多的元素来加入,更好的为公司形成新的竞争能力。



·公司法九大诉讼的具体内容都有哪些?
    公司法的规定中,关于诉讼方面的内容共有九个方面,着九个方面规定着关于公司法九大诉讼的方方面面。那么,关于公司法诉讼都有哪些具体内容呢?怎样处理公司诉讼以及各种利益纠纷问题呢?以下的一些材料仅供您参考。股东权纠纷......


·收购公司是什么意思,有哪些诉讼风险
    收购公司是什么意思,有哪些诉讼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断的发展壮大,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下去,往往会对一些公司进行收购。那么您知道收购公司是什么意思吗?可能面临哪些诉讼风险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


·私募基金隐名股东的权利保护有哪些?
    私募基金隐名股东的权利保护有哪些?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书面协议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在诉讼中,书面协议是保护隐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


·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还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还有法律效力吗?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将不会再具有法律效力,违约金的比例一般只会出现在买卖等普通类型的合同之中,而劳动合同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故此签署劳动合同时,一般未约定......


·企业可裁员的情形都有哪些
    企业裁员其实也就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形,提前与内部一批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但出于对员工利益的保护,我国也要求企业在进行裁员的时候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具体而言企业可裁员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


·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
    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一、我国企业并购的主要融资方式并购融资是指并购企业为了兼并或收购目标企业而进行的融资活动。根据融资获得资金的来源,我国企业并购融资方式可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融资方式在融资成本和融......


·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一、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流程:一、工商局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及一次性告知单。二、按要求准备材料。三、向工商局提交材料......


·设立合伙企业需要的文件都有哪些
    设立合伙企业需要的文件都有哪些(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四)合伙协议;(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六)主......


·公司法解释知情权都有什么?
    公司法解释知情权都有什么?对于股东的问题我们您肯定是非常的关心,因为我们现在在公司中上班的人有很多,对于公司高层方面的事情多多少少我们都是想知道的。对于股东我们国家的公司法中是规定着在公司当中有一定的权利的。......


·公司注册股权分配应该怎么确定?
    公司注册股权分配应该怎么确定?按照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直接计算得出的,认缴的金额和注册资本额一旦确定,持股比例自然就确定了。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撤资?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撤资?一、股权转让这是股东退出股份最简单且直接的方式。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1.对内转让: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时,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


·公司法三分之二本数是什么?
    公司法三分之二本数是什么情况?公司法是我国针对公司方面的具体法律文件,里面详细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架构,明确了股东权利等。我国公司法中有很多数据,比如七日、三分之二等。其中三分之二主要体现在股东表决......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