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著作权的成立要件主要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侵犯著作权的成立要件主要是什么?

如今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也迎来了一个新的巅峰,为了能够有更好的文化作品呈现在您面前,如果对当事人的著作权不进行保护的话,肯定就会打击到穿着者的积极性的,所以在我国侵犯著作权肯定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代价的。可是著作权所有者自己也要了解一下侵犯著作权的成立要件主要是什么?

一、侵犯著作权的成立要件主要是什么?

(1)要有侵犯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或邻接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侵犯著作权和邻接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由于故意;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

二、侵犯著作权行为有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分别作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 剽窃他人作品。

(6)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解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 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 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出版他人享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 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 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 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 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 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综上所述,侵犯著作权的成立要件也是要包括以上三个方面的,首先最基本的当事人一定要有侵犯的事实,关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就是说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就擅自使用别人的作品或者广播电视节目的,其次,著作权本身就是有排他性的,没有经过别人的同意就使用肯定是已经违法了。


·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一、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


·服装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商标转让申请流程
    服装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商标转让申请流程商标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给商标权人带来经济效益,所以,商标是可以转让的。日常生活中,服装商标转让还是经常发生的现象,那么服装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


·专利权法律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专利权法律保护范围是怎样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有多久
    专利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要比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专利时间长,一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是十年,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是二十年。只要按照规定缴纳年费,则在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享有专利保护......


·软件著作权申请表
    软件著作权申请表在IT行业当中软件著作权是非常重要的,软件开发者想要有软件著作权,就必须去相关的机构进行登记注册办理。在申请过程中软件著作权申请表要如何去写呢?下面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中国法律受著作权保护吗 一、中国法律受著作权保护吗?
    中国法律受著作权保护吗一、中国法律受著作权保护吗?法律、法规是没有著作权的,但经过汇编、整理后的法律、法规,是有著作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方式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方式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很多时候在生活中行为人利用手段对他人的商标进行损害的,构成商标侵权。侵犯商标权的话被侵害方是可以进行索要赔偿的,那么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


·商标侵权行为的情形都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的情形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


·恶意争议商标是否构成恶意抢注?
    一、恶意争议商标是否构成恶意抢注?恶意争议商标构成恶意抢注。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


·外观设计专利申报申请需要哪些文件
    外观设计专利申报申请需要哪些文件一、外观设计专利申报申请需要哪些文件?外观设计专利申报申请需要准备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申请......


·商标续展申请书如何写
    商标续展申请书如何写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要是想申请商标续展的话,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还要以书面形式提出,也就是需要写一份商标续展申请书。那么这个商标续展申请书该如何写呢?很多人拿到这个问题......


·商标侵权怎样处罚 商标被侵权怎么办
    商标侵权怎样处罚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一: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二: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