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募公司法人要求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法人是企业对外代表,是社会组织的人格化。法人拥有相关的民事权利以及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也有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法人在企业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拥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就能成为公司法人,但除此之外,还需要有从业经验。那么,私募公司法人要求和责任是什么呢?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法人从业资格

(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

(三)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现实中申请私募公司法人的要求

众所周知,申请私募牌照需要2-3名从业人员即:法人、基金经理、风控总监。其中备案证券类需要三名从业人员,股权类备案需要两名。按基金业协会的规定来说现在从业人员的认定方式只有考试成绩,其他方式均作废。

规定上说只要考试成绩通过就有有从业资格,可以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其实不然。

基金业协会审核尺寸收紧,据我申请的最新案例说明,光有从业资格是不够的,是有很大风险打回来修改的,必须有相关从业经验。简单来说你虽然考过了但是没有经验你做高管你怎么保证安全。以后申请不能指望60分及格就可以顺利拿到基金管理人。高管是一个企业最关键的元素,他的优劣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无论是为了过基金管理人还是经营还是多备一些。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相关高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时,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哪些要求?

三、私募基金法人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一)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二)在关联私募机构兼职的,协会可以要求其说明在关联机构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等,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关联机构兼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三)对于在1年内变更2次以上任职机构的私募高级管理人员,协会将重点关注其变更原因及诚信情况。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任职机构签署劳动合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相关高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时,应上传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任职相关决议及劳动合同。

已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自查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下一步协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进行核查,要求不符合规范的机构整改。
可见,拥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不一定能够成为法人,最新规定必须还需要相关的从业经验,否则相关申请可能遭到拒批。所以我们提醒那些想要申请私募公司法人的朋友要提前做好准备。同时成为私募公司法人还需要明确自身的责任义务,符合国家规定。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式和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式和内容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渐在公司的管理中推广开来,逐渐取代了现在公司由其它方法对公司进行治理的制度。那么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式和内容有哪些呢?又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呢?......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一、税务处理原则无论是存续分立还是新设分立,119号文按股权价款支付方式的不同,将其又进一步分为免税分立和应税分立。1、免税分立的税务处理。如果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其股东的交......


·公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包括哪些方面?
    公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包括哪些方面?为了对公司在经营发展中实施内部公司治理和外部经济活动进行规范,进一步明确公司法中与当前发展形势、市场环境和经济行为实际不相匹配、意思模糊、易产生混淆的规定,最高院对公司法先后......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什么?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增资流程的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规定其主要内容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调整注册资本:调整后的注册资本数额不符合有关法律、法......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都有哪些?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都有哪些?一、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都有哪些(1)划分依据不同子公司之间是控制与从属关系,分公司之间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2)法人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地位,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3)责任......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公司林立,就业人员数不胜数,在就业人员和组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公司林立,就业人员数不胜数,在就业人员和组织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但是当劳动关系需要变更时候,怎样进行转劳动关系呢,转劳动关系条件繁多,程序较复杂,这里简单介绍下转劳动关系的程序和条件,熟悉......


·公司开除孕妇,赔偿金额怎么算
    公司开除孕妇,赔偿金额怎么算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


·企业拆迁安置费怎么计算的?
    企业拆迁安置费怎么计算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


·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一)单务无偿性。债权人与出质人之间并不相互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股份质押合同的权利主体是主债权人。出质人在股份质押合同中只负有出质义务,而不享有任何......


·新公司法关于出资方式的新规定包括哪些?
    新公司法关于出资方式的新规定包括哪些?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一个公司想要成立的话,是需要在相关的领域办理一些事项的,其次关于公司的出资方式也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您都想知道新公司法关于出资方式的新规......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种类?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种类有哪些一、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种类有哪些?1、有限责任公司,包括:1)有限责任公司,它可再细分为: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国有独资、外商投资、外商独资。它还可以下设分公司,......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什么要求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什么要求?1、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查看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索要其复印件,并委托律师对其工商信息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分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若分公司无营业执照,对与其签订合同应采取慎重态度。2、要求......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