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买房共同还贷怎么分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离婚时房产必然会进行分割。房产的分割也因为购买的原因不同,而导致分割时存在较大区别,例如个人买房共同还贷的分割时就存在好几种情况,那么个人买房共同还贷怎么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个人买房共同还贷怎么分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不同省市的司法实践对此有不同的做法,现就北京法院的通常做法,将此种情况下的房屋归属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房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对于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二、婚后出资的房屋离婚如何分割
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
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2、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3、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未偿还贷款部分除去。
对于夫妻一方个人买房共同还贷的,实际上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就包括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登记在双方的。不同的情况下,对房产的分割是不同的。建议此时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流程是什么?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规定,公证的一般程序由申请与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出证)三个基本环节构成。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


·北京市回迁安置房能否进行买卖?
    北京市回迁安置房能否进行买卖?1、北京目前可以进行合法买卖的住房主要是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新建商品房只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可进行正常的产权交易。而北京的回迁房也不是不可以买卖,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拆迁户采......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


·房屋还未被征收离婚能分得补偿吗?
    房屋还未被征收离婚能分得补偿吗?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离婚后还有没有权利分割视政策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果集体土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离婚后未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无权......


·平房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平房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电话: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


·在我国离婚房产如何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其实在生活当中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事情,不管是父母将房子赠与给孩子和或者是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都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相关问题。房产在进行过户的时候,代表着双方当事人已经同意了对房产的判决结果,按照流程办理......


·放弃房产财产分割公证委托书怎么办理?
    放弃房产财产分割公证委托书怎么办理?可以咨询当地公证处,电话或者网站、微信都可以找到。公证员会帮助你确定是否需要办,以及如何办等。一般是声明或是放弃继承的说明,内容放弃继承,但要说明死者和放弃人的关系、死亡时......


·婚前房产用公证吗
    婚前房产公证是为了更好的区分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实际中并没有多少人去做婚前房产公证,那么婚前房产用公证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婚前房产用公证吗(一)根本......


·公司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承担责任?
    现在一些公司在小区出租房内办公,如果是高层建筑的话,公司应该在安全措施防范上面下点功夫,严禁员工抛洒物品。当然,有时候光靠预防是没有用的,高空坠物将人砸伤后。伤者要追责。那么,公司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承担责任?我们通......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之房屋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之房屋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


·通过中介租房有什么好处
    现如今,多数人租赁房屋的还是愿意选择通过房产中介进行,当然要是自己有能力、有时间的话,也是可以自行找合适的房源进行租赁的。很多人都会说通过中介租房有一定的好处,那到底这些好处是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一、立房产遗嘱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吗?
    一、立房产遗嘱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吗?都可以的,一般是不会影响遗嘱的效力;夫妻二人共有的房产,在对该该房产立遗嘱时可以夫妻二人立共同遗嘱将房产给谁继承。如果夫妻单方面立遗嘱处置房产,则只能处置一半的房产,遗嘱中......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