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装修资质要怎么办理?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房屋装修资质要怎么办理?

装修公司是需要相关的资质,这是对于未来被施工的房子一个安全保障,如果因为无资质公司的装修而出现豆腐渣工程,影响可大可小。那么,关于房屋装修资质是需要如何办理的呢?下面我们就来看下我们是怎么进行讲解的:

关于资质有两大类:

1、一体化资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 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标 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7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 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最低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三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万元。  

2、技术条件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三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包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二)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12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三)取得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3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四、附 则  

(一)企业申请三级资质晋升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资格证书》、《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设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二级资质或三级资质,申请二级资质除对“企业资信”

(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三级资质除对“企业资信”

(2)中净资产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二级资质标准 ?: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或10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3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以上。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正规的装修公司都持有正规的资质证明,处于对于客户负责,装修前需要向客户出示房屋装修资质,再行施工。房屋安全,人人有责,找正规的公司进行装修也是对自家房子的安全负责。希望这些解答能帮到你们,如果需要更专业的解答请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


·房屋产权继承期限是多久?
    房屋产权继承期限是多久?房屋产权继承权没有时间限制,因继承权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有时间限制。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该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形态有哪些
    买房的时候都会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的内容有关于合同违约的条款,这是很重要的条款,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形态有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形态有哪些1、......


·放弃继承房产权需要什么手续
    放弃继承房产权需要什么手续?放弃继承房产权一般需要出具放弃继承权的书面协议,此外不需要办理其他的手续。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效力的......


·安置房可以出租吗
    安置房也是政策性房屋类型中的一种,主要是政府为了安置因拆迁问题而没有房屋居住的人群。但是从性质上来说,它却与我们熟知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有着一定的区别。那么安置房可以出租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


·商品房销售种类包括哪些 销售商品房一般都是由开发商直接销售
    商品房销售种类包括哪些销售商品房一般都是由开发商直接销售的,如果是从私人手里购买的商品房,此时无论房屋是否被装修使用过,这样的房屋都统称为二手房。在销售商品房的时候也有具体的种类,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下都要求达到......


·商品房合同欺诈赔偿几倍
    一倍。“商品房”作为商品之一,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买卖,属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商品,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房地产纠纷也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然,如果在房屋买......


·购房过程中开发商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
    购房过程中开发商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一、购房过程中开发商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


·一、离婚财产还建房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还建房如何分割?还建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能否分割,应如何分割等等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应确定还建房是否可以办理产权登记,若可,则实践中往往将依法进行分割。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走离婚后财产......


·回迁房与商品房有什么不同
    回迁房与商品房有什么不同回迁房是针对被征收房屋的人作出的补偿性房屋,但这也与普通的商品房相差不大,不过还是有一些具体的区别的。那到底回迁房与商品房有什么不同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房产还款是否可以?
    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房产还款是否可以?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房产还款是可以,因为只要其中一方愿意这样一种还款的形式在是可以的,对于债权人来说,他只要能够得到一定的金钱就可以了,当然这样的一种约定形式必须是真实的,如果是被他......


·一处房产遗嘱可以立给两个人吗
    一处房产遗嘱可以立给两个人吗一、一处房产遗嘱可以立给两个人吗可以的,立遗嘱中说明两继承人共同所有该房产就可以了,继承发生法律效力后两人办理过户手续就好。公证不是必要程序,如果经过公证的效力要强,要变更就仍须......


·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房屋拆迁怎么赔偿?一、房屋拆迁怎么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