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吸量刑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非法吸量刑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非法吸量刑最新司法解释 ,我国刑法规定,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正确执行刑法,在其他有关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对假币犯罪以外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数额和情节,可参照以下标准掌握: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要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范围以及结存款人造成的损失等方面来判定扰乱金融秩序造成危害的程度。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可以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的。(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万元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500 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数额巨大”。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综上所述,非吸量刑最新司法解释,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刑事案件数罪并罚追诉期限是多久
    视情况而定。若数罪并罚法定刑为不满五年,则追诉时效为五年;若数罪并罚法定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则追诉时效为十年;若数罪并罚法定刑为十年以上,则追诉时效为十五年;若数罪并罚法定刑为无期徒刑,死刑,则追诉时......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规定:第五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国(边)......


·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单位受贿罪由于实施主体的特殊性,所以,在实践中查获的案件很少,但是社会危害性却很大。那么,在法律上,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究竟是什么呢?要是单位受贿的行为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此时就不能认定构成单位受贿罪。接下来......


·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多久
    信用卡的出现,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快捷、方便。但是有很多人就会萌生了一些歪念,想借信用卡来诈骗,而现在的诈骗手段是层出不穷,令很多不了解信用卡的人上当受骗。信用卡诈骗是属于违法的行为,那么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多久呢......


·看守所拘留二十四小时后会释放吗?
    看守所拘留二十四小时后会释放吗?不一定会释放,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拘留期限,是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特定的人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期间。按拘留的性质,可划分为刑事拘留期限、司法拘留期限和行政拘留期限。中国刑事......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一、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受被告人李某配偶王某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担任被告人李某涉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在开庭前,辩护人详细阅读分析了本......


·缓刑人员养老金怎么办?
    一、缓刑人员养老金怎么办?缓刑人员养老金是不缴纳的,具体情况如下: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在劳动教养或服刑(含缓刑)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2、机关事业单位在......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


·敲诈勒索要判刑多少年
    敲诈勒索要判刑多少年?一、敲诈勒索要判刑多少年与情节轻重有关。《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的是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二、客观要件本......


·个人行赂罪金额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


·关于放火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故意放火能够导致社会治安的破坏,并且故意放火能够让当事人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那么对于我们国家关于放火罪的相关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放火,引爆炸弹等相关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会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