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犯罪判决书范本应该怎么写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我国单位犯罪是一类比较新型和危害极大的犯罪类型,对我国的经济平稳发展和我国的社会安定团结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我国对这类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处罚。那单位犯罪判决书范本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相应的解答。

一、文书用途: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的规定制订,供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于实行“双罚制”的单位犯罪公诉案件,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依据相关法律,在作出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是否有罪、何罪,判何种刑罚或免除处罚,或宣告无罪等处理决定时使用。刑法规定只实行“单罚制”的单位犯罪,不适用本文书。

二、文书样式: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一审单位犯罪案件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单位……(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

诉讼代表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告人……(写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犯××罪,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及其辩护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被告单位×××辩称……(概述被告单位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主要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庭审查明的有关被告单位犯罪的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其次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单位犯罪是否成立,被告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实行“双罚制”,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1、被告单位×××犯××罪,判处罚金×××元,……(写明缴纳期限);

2、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有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应在以上各项之后续项写明)。”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1、被告单位×××犯××罪,免予刑事处罚;

2、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罚;

(如有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应在以上各项之后续项写明)。”

第三,宣告无罪的,无论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项还是第(三)项,均应表述为:

1、被告单位×××无罪;

2、被告人×××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三、应用说明:

1、本判决书与“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的刑事判决书格式相比较,存在以下几点区别:

(一)首部

1、本判决书仅适用于“双罚制”单位犯罪公诉案件,因此,“被告单位”项下另列“诉讼代表人”项。并需注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其单位的任职情况,已表明其行为与职务有关。

2、诉讼代表人,是指代表被告单位出庭参加诉讼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若其亦被指控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则应由其他负责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出庭,人民法院也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

3、当被告单位被注销或者宣告破产时,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仍应当负刑事责任。制作裁判文书时,不再列单位被告。

4、受案后判决前被告单位被注销或者被宣告破产的,则在首部写明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其被注销或者被宣告破产的内容,然后再写明其他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5、犯罪单位发生分立、合并或者资产重组情况的,应当追究原犯罪单位的刑事责任,而不能追究承受原犯罪单位权利义务的新单位的刑事责任。制作裁判文书时,仍应以原单位(名称)作为被告单位,原单位名称发生更改的,在原单位名称后用括号注明“何时已变更为×××单位”字样;承受原单位权利义务的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
相应的会受到我国政府的相应处罚。我国对单位中没有进行犯罪的工作人员实施免于处罚的决定,对案件中相对单于的人员,予以警告或拘役处理。对主要领导人除以有期徒刑的判罚。




·诽谤罪法人可以作为侵权对象吗有哪些主客观条件呢?
    现代社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法律条文规定在生活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完善,更加能够维护生而为人的权利,同时配合道德的约束规定了诽谤罪侮辱罪等,那么诽谤罪法人可以作为侵权对象吗?法人是否能构成诽谤罪的犯罪行为,有哪些主......


·当事人被批捕后多长时间判刑
    一,当事人被批捕后多长时间判刑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3个月;所以,一般刑事案件,约7个月左右。2、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重......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要判刑吗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而具体实施了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并且造成了轻伤损害的,此时进行赔偿是肯定的,那么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要判刑吗?可能很多人对这个问题就不是很了解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故意伤害致人轻......


·经济犯罪上诉会开庭吗
    看具体情况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二审审......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疫情防控期间造谣判刑吗?
    疫情防控期间造谣判刑吗?一、疫情防控期间造谣判刑吗?疫情防控期间造谣判刑,根据法律规定疫情造谣最高判7年有期徒刑,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


·可以适用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缓刑是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并且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开庭前要先认罪?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的是刑事案件是存在着简易程序的,跟简易程序相对的是普通的一审程序,简易程序就显得十分的简单,但是简易程序,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够适用,比如说,案件事实要清晰的。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


·替考罪入刑如何追责当事人?
    替考罪入刑如何追责当事人?国家对于考试作弊这一不良风气,将考试作弊写入刑法,并将其惩处力度加大,最高可达7年。刑法第二百八十四之一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


·运输假币罪的行为对象在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很多人对于假币没有辨别能力,也有人故意运输假币使用假币。运输假币罪是指明知道是假币,还利用汽车、火车、飞机、轮船等交通国家运输伪造货币,数额较大会构成犯罪。那么,运输假币罪的行为对象在法律上怎么规定的?下面就让......


·共同犯罪停止形态有哪些?
    共同犯罪停止形态有哪些?共同犯罪停止形态包括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主要如下: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


·行为人醉驾会拘留多长时间
    行为人醉驾会拘留多长时间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