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逃税罪刑法和征管法的认定差异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我们都会在日常中向国家缴纳一系列的税款,那么一些企业和高收入人群会利用伪造和报假账等行为来进行逃税,那么逃税罪刑法和征管法的认定差异有哪些呢,主要是在逃税的金额、违法的主体和追征期等方面的规定不同,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认定上的差异

现行《征管法》对偷税采取的是列举法,即符合列举的三种情形之一的,才可认定为偷税。而且,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从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批复中,也可以看出,总局层面对偷税的认定,倾向于纳税人存在“故意”的行为。

但在税收征管实务中,对此却有所区别。不一定要求主观上采取故意,只要存在列举的三种行为,比如将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收据入账并作为计税依据,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偷税。

《刑法修正案(七)》对逃避缴纳税款的认定,由于删除了原先正列举的方式,采取模糊手段,只要“采取欺骗、隐瞒手段”,就可以认定为逃避缴纳税款,就有可能涉及刑罚。这个“欺骗、隐瞒手段”,概念很广,不仅仅包含征管法所列的三种手段,也包含其它的欺骗、隐瞒手段。

二、违法主体的差异

征管法对于偷税的认定条件中,从“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规定可以看出,偷税主要针对的是有生产经营并设立账簿的企业,对不设置账簿偶尔发生应税行为的自然人,难以适用偷税认定。比如自然人双方采取阴阳合同,降低二手房交易价格,造成的少缴税款,在认定偷税上就缺乏合适的对应条款作为依据。

刑法上因为没有列举具体手段,只需要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就具备了逃避缴纳税款罪的前提条件。进行二手房交易的自然人,也是纳税义务人,如果双方采取阴阳合同,降低二手房交易价格,虚假申报造成的少缴税款,如果数额满足刑法规定,就可以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在此种情况下,可能出现刑法上认定为“偷税”而征管法上不认定为偷税的悖论。

当然,征管法上不认定为偷税,并不意味着对这种行为没有处罚措施。《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在逃避税款金额上的差异

征管法上认定为偷税,不需要逃避税款金额达到一定条件,只要行为符合要件,就认定为偷税,则“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除追缴税款”。

2009年修正案(七)之前的刑法有偷税金额数值范围以及在应纳税额占比多少的量刑标准。《刑法修正案(七)》对此进行了修改,只延续了所占应纳税额的比例部分,删去偷税数额的具体标准部分,用了数额较大、巨大等加以表述。但仍然有逃避税款的数额标准。另外,刑法上还有缓冲条款,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四、针对扣缴义务人的差异

何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是税法上应用很广泛的概念,多部税收法律法规对其有明确规定。比如:《征管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企业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第三十七条规定:“……,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可以看出,扣缴义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扣缴义务人无权拒绝。

对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行为,如何处理,刑法和征管法存在差别。《征管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刑法上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行为没有认定和刑罚。

五、追征期的差异

在征管法上,对于偷税行为造成的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对于处罚,根据征管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如果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在刑事处罚上,根据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逃避缴纳税款罪,依据罪刑长短的不同,适用不同的追诉期。比如: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的,追诉时效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20年等。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总结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逃税罪刑法和征管法的认定差异有哪些,无论是什么法律,我们国家都对逃税罪有着明确的规定,只要是触犯了都要受到一定的处罚,在这里也是劝告各位纳税人,缴纳税款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不能逃避。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判决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在民事、行政判决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滥伐林木罪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是怎样的
    说到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这其实就是指法律中规定的此罪的构成要件,也可以叫做犯罪构成。这是判断实践中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行为的关键。那到底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聚众斗殴罪构成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聚众斗......


·从批捕后多久能判刑2023
    一、从批捕后多久能判刑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逮捕后应当在......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解了能判多少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解了能判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有和解书可以从轻处罚。负有执行人民......


·我国居民缓刑结束后可以移民吗?
    一、缓刑结束后可以移民吗?有犯罪记录都大多数不行。现在除了希腊移民对无犯罪证明无特别要求,其他都需要提供。我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2、被判处刑罚尚未......


·累犯可以判缓刑吗,累犯能否适用缓刑?
    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对累犯从严惩处,是当今世界各国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之一。一般而言累犯者所犯罪行得到的刑罚会比一般的犯罪要重,那我国法律规定累犯一般会怎么判刑呢?在实际案件中,累犯可以适用缓刑吗?我们为您做详......


·刑事自诉中止审理的情况有哪些?
    一、刑事自诉中止审理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


·集资诈骗罪处罚规定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处罚规定是什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


·罚金是什么意思 刑事罚金如何执行
    罚金属于刑事处罚附加刑中的一种,同时也是财产刑中比较重要的一种。而法官在对罪犯判处了罚金之后,那跟着就是对罚金执行的问题了。不过此时您知道刑事罚金如何执行吗?在执行的过程中又涉及到哪些问题呢?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


·和弟媳有不正当关系是否犯罪
    不犯罪如果说法律责任,只有因为这个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话。要对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


·故意伤害罪怎样才能适用缓刑
    法律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在满足缓刑条件的情况下,还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下面,我们就故意伤害罪怎样才能适用缓刑的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