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超过三个月不处理该怎么办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交通事故是现在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每天法院都会有许多交通事故的案件需要处理。一般来说,处理时间不会超过三个月,若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处理,法院也会通知相关人员,告知其延长处理时限,但也会出现超过三个月不处理,又没有通知的情况发生,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交通事故超过三个月不处理该怎么办。
一、时限规定
根据情况不同时限不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其中: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5、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6、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7、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1、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一般分普通程序审理和简易程序审理,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此,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处理时限为三个月,如果交通事故超过三个月不处理,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必要时可申请强制处理。同时,若是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也要在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的申请。我们提醒,遇到此类问题时不要惊慌,只需按照法律程序走下去即可。


·机动三轮车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机动三轮车交强险赔偿多少钱一、出车祸交强险会赔多少钱汽车交强险赔偿标准:(一)、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2、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一、法律规定谁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一、法律规定谁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和肇事者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


·一、交通事故伤保险公司会要病例吗?
    一、交通事故伤保险公司会要病例吗?需要的;交通事故找保险公司理赔,只有发票需要原件,其他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原件需要一起带过去,要审核复印件的真实性,审核后只收发票原件及病历资料的复印件。保险公司报销:发票......


·男子凌晨上班遇车祸不算工伤?
    男子凌晨上班遇车祸不算工伤?男子凌晨上班遇车祸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现在人社部门和司法部门对工伤认定一般都倾斜于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职工提前上班,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与其职务有内在......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怎么算
    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除了常见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外,若实际造成了受害人精神方面的损害,那么也是可以要求肇事者支付精神赔偿金的。那具体来说这个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是怎么算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一、轻微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轻微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多少?轻微交通事故赔偿方法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自行撤离事故现场再理赔。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强迫交易罪追诉标准有哪些
    在进行商品交易时很多人会遇到强买强卖的现象,以威逼利诱的方式使双方交易的行为属于强迫交易罪,国家对于这类罪行有严格的规定,那么强迫交易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会有什么样的处罚?下面由我们为您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喝酒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看具体情况定。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形,最多可以判处20天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写?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制作式文书,主要由首部、认定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2.编号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适用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适用的法律条文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交通事故被伤后对方拒绝赔偿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被伤后对方拒绝赔偿应该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搜集对方财产......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受伤,或者伤情只是轻伤或者轻微伤......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