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交通安全法新规定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道路交通安全法新规定  


1.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并视情节轻重可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刑罚,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3.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深圳醉酒驾驶证吗,是怎样进行处罚的。我国的相关规定对这类人处以1000元-2000元的罚款,根据相关的案情处以6个月的拘留。如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我国还将依法对这类驾驶者进行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追究,维护我国的交通道路安全。




·一、租下的车出了交通事故该谁赔偿?
    一、租下的车出了交通事故该谁赔偿?谁开车谁承担。《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


·高速路车祸车辆残废怎么赔
    1、在高速路上,由于行驶车速相交于普通道路更高,且行驶车辆川流不息,驾驶员一当分心便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导致了自己的车辆严重损毁,甚至到了几近报废的地步,肯定会令我们难过不已。一般为了预防出现此......


·退商业车险怎么算,是否可以退
    退商业车险怎么算,是否可以退一、退商业车险怎么算在办理了车险退保后,保险公司计算应退保费一般是用投保时实缴保费金额,减去保险生效期间的应扣保费,剩下的就是应退保费。计算公式为应退保费=实缴金额-生效期间应扣保费......


·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怎样赔偿,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怎样赔偿,赔多少钱1、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等投保义务人钻法律空子,心存侥幸逃避应尽义务。我国对于不购买交强险的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处罚制度。2、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


·车辆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
    车辆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1、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2023云南省交通伤残等级有哪几种?
    云南省交通伤残等级有哪几种?依照我国现行《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的规定,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上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的丧失。......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按照接受诉讼的法院,上一年度的城镇或者是农村的收入状况来确定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


·对于现今的车辆来说
    对于现今的车辆来说,只要上路行驶就会有相关的保险买卖,对于受保人来说,买了保险至少可以减少事故后的经济损失,从而就会缓解事故后的影响,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买了保险没有伤人有没有误工费呢?我们将结合有关知识为你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定的处罚条款?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定的处罚条款?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


·一般商品房交易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般商品房交易的条件都有哪些开发商修建房屋自然是为了通过房屋来换取相应的对价,这样可以为自己带来更多的利益。然而对于开发商修建的房屋,要想上市交易的话,则还要达到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一般商品房交易的条件都有哪些......


·购车税征收对象有哪些
    购车税征收对象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拥有私家车俩已经不再是很奢侈的事情,无论是汽车,还是摩托车等,都属于私家车辆,购买时就要考虑购车税问题,购车税与车辆本身价值相关。那么购车税征收对象又有哪些?下面......


·交通事故处理人没住院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在现在频繁发生,在事故发生之后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状况。针对不同的状况,交通费事故的处理也会有所不同。如果有人受伤住院那么自然是要赔偿,但是如果没有人住院,那又该怎样赔偿才是合理的呢?在这里就让来为您解答一下......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