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如果一味的只是依靠国家有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如果一味的只是依靠国家有关部门的话那也有些太不切实际,可不管国家通过怎样的宣传方法一再的强调醉驾潜在的巨大安全隐患,都是有人就把这些真实的案例当成耳旁风一样的。在此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公安部对醉驾通知,其中强调醉驾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也是包括来自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政和相应刑事责任。


公安部对醉驾2018通知包括哪些法律责任?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以上就是公安部对醉驾2018通知包括哪些法律责任的这个问题的所有内容了,公安部门也没有单独的权利去修改我国刑法对醉驾的相关刑事责任的规定,所以在2018年醉驾的法律代价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醉驾不是说只局限于拘役和吊销驾照,如果有特别严重的交通事故的,就单纯的来说驾驶证,服刑完毕以后都有可能再也不能考取了。




·一、新交规的酒驾标准是什么?
    一、新交规的酒驾标准是什么?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


·交通事故非营运车辆误工费有吗?
    交通事故非营运车辆误工费有吗撞了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因此而给对方造成误工损失或营运损失的,责任方要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


·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
    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一、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1、车损险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车损险中也会有一些责任免除,比如地......


·车位买卖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车位买卖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的内容是什么?
    由于现在的交通工具比较众多,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相对的带来了很多问题,交通事故在我国乃至全世界都在频频发生,给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带来了一定的伤害,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有关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签署交通事故责任......


·强迫交易180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构成强迫交易罪。金额180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具体刑期要结合涉案金额、共犯人数、强迫交易次数、造成损失来判断。《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契税交法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契税交法(一)普通住宅0--90平方米(含90平),内环内总价在330万(含330万)以内,内外环间总价在200万(含200万)以内,外环外在160万(含160万)以内契税:1%(客户必须是首次购房的)90—140平方米(含140平)契......


·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有哪些
    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有哪些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2、观念交付。观念交付又分为三种:①拟制交付。即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的......


·民事案件上诉状应递交给哪个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上诉状应递交给哪个人民法院我国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


·车祸后人伤保险理赔流程是怎么样的?
    车祸后人伤保险理赔流程是怎么样的?一、车祸后人伤保险理赔流程是怎么样的?(一)、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是怎样的
    公安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作出处理的时候,需要先对事故的责任作出一个认定,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处理。那么具体而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责......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爱车。但随之而来的就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很多人只知道,车祸给我们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可以要求赔偿。但不知道的是,交通事故对受害者的精神也会造成伤害,而这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