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谁可以成为商标注册申请人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谁可以成为商标注册申请人这里区分两个概念,那就是商标注册申请人与商标专用权人。其中,前者是指谁有权利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的申请,而后者则是已经取得了商标权了。那么现实中,谁可以成为商标注册申请人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根据不同商标类型的法律法规的注册和管理办法,各类型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为:
1、申请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符合《商标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外国申请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与我国的同样为:(注:虽然商标法中只提到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但在实践中,外国其他组织与同国内情况一样可以申请。以下均同本解释)
“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能够证明商标申请人在所属国合法身份的法律证明文件同我国未建立或已终止外交关系的国家的申请人在我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对等原则办理。有关申请人委托书的认证手续,可以通过双方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办理。
2、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
根据《商标法》第三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4月17日最新版) 的规定,符合我国《商标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外国企业、社团、行会申请集体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与我国的同样为:
“ 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
外国自然人或个体经营者不得申请注册集体商标;
商标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证明文件;
该证明文件中应当详细提供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并且,该组织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3、申请证明商标的
根据《商标法》第三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4月17日最新版) 的规定,符合我国《商标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外国申请证明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与我国的同样为:
“ 对商品和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
外国自然人或个体经营者不得申请注册证明商标;
商标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证明文件;
主管理部门(或根据其所在国的实际情况和惯例)出具说明申请人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的证明文件,比如:工业或商业登记簿文件或协会登记的文件。
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4、共同申请同一商标问题:
(1)根据《商标法》 第五条 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主体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同一商标专用权。(注:这是我国根据《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国《民法通则》 第78条 的规定,在第二次修订《商标法》所增加的新内容)。
(2)共同申请同一商标的大致有以下情形:①一个公司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公司,而其中一些分公司需要和总公司使用同一商标的;②总公司下属的一些子公司之间或与总公司之间需要使用同一商标的;③有些家族性的私营公司或者企业之间,要求使用或继承同一商标的;等等。
在不同情况下申请商标注册的,可以成为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不同,主要包括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当然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是可以成为商标注册的申请人的。至于该怎么进行商标注册,你可以到网站的其他栏目进行深入了解。


·商标续展被驳回了是什么原因导致
    商标续展什么情况被商标局退回申请商标续展,被商标局退回,一般就是指不符合续展的条件要求,从而被依法驳回申请续展的。商标局对于申请续展注册的,一般都会核准,但是商标续展申请时依然存在违背相关法律规定而被驳回请求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我们可以得知,在我国登记著作权等是有一个时间限定,在这个保障期限里,给予法律一系列的保障,当有效期过去,就不在给予保障。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效期是多久?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


·著名商标认定的意义是什么
    著名商标认定的意义是什么一、著名商标认定的意义是什么1、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3、该商标为相......


·专利权和版权有什么区别
    专利权和版权有什么区别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个体或组织智慧的结晶。但细细分辨下来,著作权和专利实际上并不一样,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专利保护延及思想,版权只保护表达形式,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和产品外观设计。2、专利保......


·公司名称别人可以抢注成商标吗?
    公司名称别人可以抢注成商标吗?《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法条既涉及对除商标权之外的诸如商号权、著作权、外观设......


·商业名称和商标异同点主要有哪些?
    商业名称和商标异同点主要有哪些?第一,登记注册的法律依据不同。商标是依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注册,而企业名称则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第二,取得方式不同。在我国,一般商品的......


·著作权登记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
    著作权登记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在当今社会,人才济济,越来越多的人有著作,人们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重,于是进行著作权登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那......


·侵犯著作权权的法律责任?
    侵犯著作权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无论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


·知识产权中保护期限都是多少钱?
    知识产权中保护期限都是多少钱?知识产权中保护期限内需要收取多少钱,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由知识产权拥有者与使用者进行协商决定。专利权(Patent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异议怎么处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异议怎么处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对软件开发者的一种保护措施,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所有者对该软件具有使用权、署名权、转让权等特有权利,不受他人的侵犯。除此之外,国家鼓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商标侵权可以不坐牢吗?
    商标侵权可以不坐牢吗?商标侵权并不一定会坐牢,情节轻微的可以直接行政处罚即可,但依据《刑法》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


·到哪里申请著作权2023
    到哪里申请著作权2023一、到哪里申请著作权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1.著作权登记是指......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