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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深夜被抢劫,为啥嫌犯被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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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晚,家住四川遂宁市经开区的王女士独自一人在外散步。怀有两个月身孕的她,在路旁的一个凉亭里面边玩着手机边等待丈夫下夜班一起回家。可是她却没想到,在背后一个男子正在慢慢向她靠近,准备对她实施抢劫。男子告诉王女士,自己只是想要王女士身上的钱。王女士也很配合地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请求这名男子不要伤害自己,因为自己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王女士把自己已经怀孕的信息告诉男子后,男子的态度立刻缓和了下来。就这样在聊了几分钟后,这名男子最终主动放弃了抢劫的企图,随后便骑摩托车离开了。此时,王女士的丈夫也匆匆赶来,在确认王女士没有受伤害后,两人选择报了警。后李某被警方抓捕归案,却决定对李某免于刑事处罚,警方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呢?在《刑法》中规定有数种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其中一种便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也就是说,当一个人预备犯罪时,出于自愿性地放弃后面的继续犯罪行为,这就是一种犯罪中止。还有一种情况是,当一个人越过了预备阶段,已经开始着手犯罪时,在犯罪危害结果未出现时,出于自愿性地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这也是一种犯罪中止。同时《刑法》规定了犯罪中止的处理原则,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刑事处罚;造成危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刑事处罚。《刑法》为何会做出如此规定?其实人都是具有向善的本心的,犯罪中止的规定就是为了劝诫那些一时误入歧途的人可以回归正道,然后也能为自己迷途知返的行为最终免受或减轻刑事处罚。自此我们便不难理解警察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了,因为李某在抢劫罪既遂前,并未抢走王女士的钱财也未对王女士造成人身伤害,所以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成立犯罪中止,应当免除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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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受贿罪由于实施主体的特殊性,所以,在实践中查获的案件很少,但是社会危害性却很大。那么,在法律上,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究竟是什么呢?要是单位受贿的行为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此时就不能认定构成单位受贿罪。接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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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怎么判刑?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


·刑法的量刑情节的种类有哪些
    刑法的量刑情节的种类有哪些法定情节:是刑法总则或者分则中明确规定的情节,如刑法中规定:正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从轻或者免于处罚。又如: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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