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认定产品外观专利侵权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如何认定产品外观专利侵权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也有三个步骤: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中国法官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3的比较。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3)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二、发明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1、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因此,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法院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唯一依据。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因而,中国专利法规定的侵权判定中的权利要求,是指独立权利要求,而不是从属权利要求。为了方便比较,法院通常要把独立权利要求分解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必要技术特征。这就需要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解释权利要求的法定文件被认为是专利说明书及附图。此外,专利文档等也被认为是解释权利要求的重要参考文件。2、确定被控侵权产品的相应技术特征。也就是根据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对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进行对应的分解。3、将经过分解后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进行一一对应的比较,来确定是否侵权。针对不同类型的专利,其实在判定是否构成侵权的时候,主要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上文中就发明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作出介绍,如果你的是实用新型专利,在怀疑被侵权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一些标准进行判断的,这方面的内容请上本站网站进行深入了解。



·关于专利的优先权原则是什么
    关于专利的优先权原则是什么优先权原则是专利申请原则之一。包括国外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优先权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


·什么算是恶意抢注商标?
    一、什么算是恶意抢注商标?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开发新产生的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
    开发新产生的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权不同于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都是无时间限制的,但是专利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时......


·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目前,我国现行的著作权立法都没有规定强制许可制度,但是我国已经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所以公约中有关强制许可的规定也可适用。强制许可的情形主要有: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


·法律规定市知名商标如何续展?
    法律规定市知名商标如何续展?一、法律规定市知名商标如何续展?(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


·法律规定专利权有哪些内容
    专利权有哪些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


·版权质押合同怎么写?版权质押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版权质押合同怎么写?版权质押合同范文是怎样的?版权质押合同质押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质押权人:________银行/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


·知识产权上诉需要什么材料?
    知识产权上诉需要什么材料?一、知识产权上诉需要什么材料?1、著作权纠纷案件(1)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如:作品的原稿、原件,创作作品的证明材料,受让或许可使用著作权的合同等;(2)被告侵权的证明,如:侵权复制品、......


·个人著作权可以转让给公司吗
    个人著作权可以转让给公司吗?个人著作权可以转让给公司,著作权转让分两种,一种是个人转让给公司;另一种是公司转公司。1、合同登记申请表。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签......


·如何确定著作权损失赔偿范围?
    如何确定著作权损失赔偿范围?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时,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要全部赔偿的原则。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目的,一方面是制裁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补偿受害人财产上遭受的损失。只有责令加害人全部......


·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一、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


·商标变更需要多久?有哪些
    商标变更需要多久?有哪些手续?一、商标变更的时间1、商标局自收到变更申请后十五日内发《核准变更注册商标证明》。2、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变更《核准变更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