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二手房交易中,一般情况下,如果买家对于房子户型、位置、价格等个方面都满意,就会与卖家达成共识,这个时候买家一般会预先付给卖家定金或者订金,那么,二手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
一、二手房交易要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前者属于不退款协议,后者属于带条件的协议。
二、关于定金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三、关于订金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由上可以看出,定金与订金虽然读音相同,但是差别却很大,想买二手房的朋友,一定要了解二手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签订相关合同时,也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是定金还是订金,以免买方或者卖方有变动时,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夫妻离婚房子归谁,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后,关于房子的归属一直是离婚案件中需要解决的焦点问题。关于夫妻离婚房子归谁的问题,法律根据购房时间、夫妻双方购房出资和房产证登记用户等不同情况做了不同的规定。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对房子的归属加......


·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怎样办过户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内购买的房产应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利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过房产的分割较为特殊,一般是双方协商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其中一方,而未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则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很多当事人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对于住房面积的争议一直持续不断,
    很多当事人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对于住房面积的争议一直持续不断,毕竟此时房屋的面积关系着房屋总价的数额,而房屋建筑面积则关系着自己日后可以实际使用到的面积问题。那到底现实中该如何对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


·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
    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房地产市场上,期房是很多的。有些房子刚刚奠基就开始预售了,很多买房人看中了房子的某些优点而选择买房,可是买了房子后出于经济或者其他方面的考虑又想要把已购的房屋转让出去。那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


·如果离婚房子一人一半吗?
    在许多人看来,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在财产的分割上应遵循一人一半的原则。这在我国法律中也是有依据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那离婚房子一人一半吗?事实并非如此,房子作为不动产,情况较为特殊,它......


·河北二套房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河北二套房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


·婚前购买房子离婚房子归谁
    即使是男女在结婚之前购买的房产,也并不一定在结婚的时候就完全取得了所有权。毕竟现在房价很高,大都数家庭都是选择按揭买房的。也就出现了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情况,那一般婚前购买房子离婚房子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在日常生活当中,随着租房现象的不断增加,所以说也引发了越来越
    在日常生活当中,随着租房现象的不断增加,所以说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因为租房而产生的社会纠纷问题。其实法院在处理租房纠纷的时候,主要也是依据房屋租赁合同来进行解决的,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了以后,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


·一、出租人解除厂房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厂房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


·一、夫妻购房债务离婚怎么办?
    一、夫妻购房债务离婚怎么办?夫妻购房债务离婚需要平等分割,夫妻双方合意表示或者一方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


·伴随着中国房价的疯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买房,先下手为强,而
    伴随着中国房价的疯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买房,先下手为强,而买卖合同是怎样的呢,我相信大多数人是不了解的,但由于种种法律知识的匮乏,也很容易造成自己利益的受损,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要式合同,那么合同的形式是怎样的?或......


·在购房过程中,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房屋的产权问题,而房屋
    在购房过程中,您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房屋的产权问题,而房屋有一类产权是小产权,小产权房在任何地方都是存在的,比如在我国的咸阳,如果购买小产权房,就必须时刻关注着相关国家或是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否则就会出现违法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