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我们在开发商购买的房子都是属于商品房,可以依法进行买卖交易的。那么关于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商品房要提交申请表,然后申请人的基本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等,还有房子的共有权证,以及所有权证等材料。

一、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有的地方,房产证和土地证合在一起了,有房产证,就代表有土地证了。

房产证:

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办理房改房土地使用证提交的材料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 已购公有住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5、 ﹡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二、办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证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 已购经济适用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6、 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7、 ﹡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1份);

8、 ﹡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三、办理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证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 拆迁安置协议书、购房发票及购房款结算单等(原件复印件1份);

6、 ﹡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7、 ﹡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1份);

8、 ﹡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办理析产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析产公证书(原件或原件复印件1份)

6、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7、﹡离婚协议(原件1份);

8、﹡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四、办理继承住宅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继承公证书(原件或原件复印件1份);

6、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7、﹡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购买房子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当事人应该小心谨慎,有些房子还有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以要到房管局办理,提交相关的材料办理,这两个证书都可以到银行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




·二手房交易合同样本
    买卖二手房的也可以说成是进行二手房交易,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就购买二手房达成一致的话,那么需要签订一份书面的二手房交易合同,就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一个约定,避免日后产生什么法律纠纷。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这个......


·在日常中醉酒驾车如何避免?
    在日常中醉酒驾车如何避免?一、在日常中醉酒驾车如何避免?司机避免酒后驾驶方法:1、时刻记住酒驾国家给的惩罚.国家法律提供支援:国家提供酒后驾车相关限制管理法律条文,交通管理部门应借鉴国外方式对有酒驾记录人员实......


·高速路倒车引发事故逃逸怎么处罚?
    高速路倒车引发事故逃逸怎么处罚?高速路口倒车,会被扣12分,罚款200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包括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包括哪些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这是属于比较严重的情节,此时对肇事者的处罚也是很重的。不过在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进行认定,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包括哪些。下面,我......


·交通事故车检费用应该由谁支付由事故责任认定方出
    交通事故车检费用应该由谁支付由事故责任认定方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


·一、交通事故六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六级伤残赔偿多少钱?这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才能作出定出最后的金额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


·犯交通肇事罪的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


·一方逃逸另一方保险公司交强险如何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是每个人都尽量避免的,一方面是对自身安全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人的表现。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车主一般在购车时也会为爱车购买保险以挽回损失,保险公司也会要求交通事故责任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事......


·交通事故怎么算处理完
    交通事故怎么算处理完(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


·交通事故可能发生在机动车之间
    交通事故可能发生在机动车之间,当然也是有可能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此时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具体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然后才好确定当事人需要对事故承担的比例。其中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比例是怎么划分的呢......


·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算工伤吗?
    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算工伤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


·根据法律规定肇事车辆逃逸全责吗?
    根据法律规定肇事车辆逃逸全责吗?根据法律规定肇事车辆逃逸一般情况下是由肇事逃逸者承担全责。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