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强险怎么赔偿到受害人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交强险怎么赔偿到受害人

交强险如何保障受害人得到赔偿

交强险的理赔程序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2)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A、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B、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4)保险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受害人也可以直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交通安全法规定)。

(5)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车祸存在哪些情形交强险免赔

(1)交强险免赔(不予赔偿)范围分为交强险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对免除和财产赔偿损失责任的绝对免除。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条例》第22条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A、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对免除:

1、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负责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2、但是,对于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抢救费用以外的人身伤亡损失及医疗费用赔偿不免责。

B、财产赔偿损失责任绝对免除: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即“故意”受害行为、“车内”损失和间接损失均不在交强险赔偿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完全免责(不负赔偿责任和垫付责任)。

发生事顾走完理赔程序,赔偿款就可以直接达到受害人的卡里,在赔偿款没到账之前,一定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这样处理周期会缩短。强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缴纳的保险,是对自己基本利益的维护,不缴纳强险上路的车辆时违法行为。


·交警行政处罚会怎么样?
    交警行政处罚会怎么样?在道路上开车行驶时无法百分之百保证不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多种,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受到交警的处罚,那么交警行政处罚会怎么样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关于行政处罚的相关知识,希......


·交通事故的发生事令人痛苦的一件事情,不仅人们的财产受到损失,
    交通事故的发生事令人痛苦的一件事情,不仅人们的财产受到损失,还损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是的受害人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对于自己的抚养义务尽不到责任。我国为了改善这一状况,制订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我们将针对交通事故被抚养......


·交通事故该怎么样调解,如何调解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的众多处理方式中有一种独特的处理方式——调解。调解是在第三人的介入下,协商达成一致,解决纠纷。那么,交通事故该怎么样调解?调解解决纠纷的,固然是好。不能解决时,还需要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那交通事故调解不成......


·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
    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车辆保全后可采取的措施是查封、冻结、扣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财产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押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


·一、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负全责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负全责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吗?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负全责机动车一方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但只承担1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的规定如下: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


·发生事故后,车的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第一、购买划痕险有必要吗目前车险分为两个体系,分别是交强险和商业险,而前者是我国法律强制规定车主必须购买的车险,但是后者则是自由选择的,因而新车是否购买划痕险随着车主自我意识而定。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


·交通事故不认定工伤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不认定工伤的情形是怎样的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赔偿比例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赔偿金比例1、交警大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正确。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四种: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对等责任、无责任。2、按正常情况,主次责任,一般情况下按70:30比例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的赔偿程序
    每年随着机动车的逐年增长,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或多或少的都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有的很快解决,有的轻则拖个一年半载,重则无限延期。那么问题来了长时间得不到解决,我们应该怎么办呢?现在让来解答说明一下交通事故损......


·一、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额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额是多少?那要看几级伤残,一般赔偿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


·撞车对方全责如何处理
    1、报警。等交警来现场拍照判责;2、交警判对方全责后,双方当事人继续在现场等待,等待负责方的保险公司到现场开单,然后所有人就可以离开现场了(事后会收到交警关于此次事故的判定结果通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不属于延期交房的情形是什么
    不属于延期交房的情形是什么通常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第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按时交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