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偷税漏税量刑标准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偷税漏税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二、“偷税罪漏税罪”(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了解到,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偷税漏税罪,因此,对于偷税漏税行为还要根据具体的行为触犯了哪条法律规定来进行定罪量刑。同时,由于偷税违法犯罪案件涉及经济、税收、法律等多个专业领域,案件定性、取证、法律适用等问题较为复杂。偷税漏税其实出现在企业的情况要更多些,因为企业生产经营往往会有很大的收益,这个时候自然需要依法交纳相应的税费,但有些时候可能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因而就会采取一些方法来“避税”。



·寻衅滋事罪主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犯罪常常表现为共同犯罪的形式,此时对行为人量刑处罚的,需要先区分其身份,是属于主犯、从犯还是胁从犯。不同的犯罪身份,对其的处罚不同。那么您知道寻衅滋事罪主犯的认定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认罪认罚申请书模板如何写?
    自愿认罪认罚申请书如何书写?我叫___(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等。我因涉嫌寻衅滋事___年月日被取保。我……(事情经过)。现我深刻地认识到我的行为(如何如何不对,对别人、社会、自己、家庭带来___危害。我已深刻......


·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会怎么处理
    其实我国的法律制度从很多方面都体现出了一种人文关怀,所以也并不像您想的那样法律就是特别严肃和无情的。我国的法律当中专门的针对有些特殊的犯罪嫌疑人通过缓刑的这一种执行方式,同样也是间接的给了当事人改过自新的一个机......


·刑事案件审理期间新罪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审理期间新罪怎么处理一、刑事案件审理期间新罪怎么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


·被刑事拘留37后被未批捕怎么办
    被刑事拘留37后被未批捕怎么办1、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2、如果出现提问中的情况,可以向办案机关咨询。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


·有什么情况可以数罪并罚
    有什么情况可以数罪并罚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刑法典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


·犯罪嫌疑人不承认自己犯罪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不承认的,应该由刑事侦查机关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是不构成犯罪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侦查结果依法处理: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一、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条【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


·被批捕60天了会不会判刑?
    一、被批捕60天了会不会判刑?被批捕60天不一定会被判刑,因为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案情。建议委托律师提......


·抢方向盘判刑是怎么进行判刑?
    抢方向盘判刑是怎么进行判刑?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


·走私罪刑法的规定
    走私罪刑法的规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判处3—10......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怎么判刑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怎么判刑?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