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大会出席人数规定是什么 股东大会出席人数规定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股东大会出席人数规定是什么

股东大会出席人数规定是什么?

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并没有具体规定,但是比例有限制,股东大会决议一般分为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其出席比例分别是经三分之二和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也就是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出席人数,但是在公司章程里,公司可以自己规定出席的人数。

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是怎样的

1、股东大会的召集

2、股东大会的主持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由此可见,监事会和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拥有补充召集权和补充主持权。

3、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元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公司在计算会议通知的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股东大会不得对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4、股东大会会议

公司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度股东大会)。

年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6个月内举行,即最迟不得晚于6月30日召开。

5、股东的出席和代理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但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如果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元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6、股东的临时提案

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但是,股东有时也会有一些较为重大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没有被董事会提出来,因此,《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赋予持有一定股份的股东临时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当然,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的内部如果有比较重要的决定都会经过股东大会的商议之后才会对外公布并且执行的,但是对于股东大会究竟应该出席多少人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所以只要股东成员依照自己的参会资格进入决定的程序并且成为决策人员之一。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


·民法总则合伙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合伙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1、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


·私募基金认购费率以及注册公司流程
    私募基金认购费率以及注册公司流程私募基金认购费率认购费为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认购基金时需要一次性缴纳的费用,认购费主要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认购费的具体费率因基金种类不同......


·公司法分配利润分配应当如何进行?
    关于公司法中有关公司利润分配的问题,是维护公司资本额的一个基本原则。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目的在于在确定公司的财务状况之后,再来确定利润如何分配,由谁分配。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公司法分配利润分配的资料,供您参考。公司......


·海南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有哪些
    海南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有哪些方法各省市的经济在发展的时候,其实是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存在的。中小企业虽然说经营范围经营能力有限,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各地的就业问题。而且任何一家企业在发展的时候,都是由中小企业逐步......


·私营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私营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一、私营企业注册流程首先就是要注册,要申领经营许可证、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注册资料:(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电话)(2)注册资金(3)拟订注册......


·环境污染近年来已经成为一个大的问题,一些企业的不正当行为,不
    环境污染近年来已经成为一个大的问题,一些企业的不正当行为,不仅给周围的居民带来财产上的损失,还可能威胁到生命的安全。所以,当我们遇到这种问题时,就可以提起诉讼。一般来说,关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律法规的汇总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律法规的汇总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律法规的汇总一、总体1、《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2、《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3、《关于规......


·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


·公司法股东收益权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收益的这种问题很明显在公司刚开始创办的时候是没有办法预知的,这也就只能看各位股东自己的投资眼光了。但是公司的各位股东对公司的资产收益和负债问题是有权利过问的,股东的实际收益是要在年底财务部作出所有的核算以后......


·股东表决权如何计算
    股东表决权的具体计算如下:股东大会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这是指在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表决时,是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来计算表决权的,每一股份为一个表决权,而不是按参加会议的股东人数来计算表决权的。这项规则所体现的是......


·大股东减持一定暴跌吗?
    大股东减持一定暴跌吗?由于股票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大股东减持一定会掌握精准的交易时机,优先于散户卖出股票。(或是内幕操作,先减持,之后再发布公司亏损等不利消息)另一种时机是在股价高估时,大股东根据自身对上市公司业务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