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商标法代理抢注风险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商标法代理抢注风险1、商标被抢注后,想要注册回来,就会牵扯到法律官司。2、商标被别人抢注成功后,商标的使用权就归注册人持有。原来的品牌名就不得再使用。3、商标被别人抢注成功后,会对自己现有的品牌影响力照成一定的损失。4、商标被别人抢注成功后,会降低商标的品牌价值。商标被他人抢注了,企业该如何处理?1、如果商标正在公告期的,企业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商标异议无效并商标被注册成功的话,企业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因为对于恶意注册的,商标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的。3、如果对方3年内未使用商标的话,企业可向商标局提出撤销,如果确实没有使用,那么商标是被必撤的。4、实在不行的话只能够通过商标交易来获得商标,不过可想而知,既然是被恶意抢注,如果企业想通过商标转让来获得商标的话,那么其需要花费的价值是非常大的。商标抢注的含义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风险有很多,抢注了别人的商标,可能会引起官司,别人的商标有的是比较有名的。如果用别人的干坏事,更是需要付法律责任的,情节严重,会判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罚款。您不要冒风险,自己重新注册一个就好了。



·商标先用抗辩权成立的条件
    商标先用抗辩权成立的条件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商标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十分重要,特别是一些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商标,对于企业来说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在现实中,会发生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形,这对于已经将商标打造出一定影响力......


·专利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什么?
    专利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什么?专利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并不是按照实际损失来进行的损害赔偿,如果是根据侵害人所得的利益记性计算一般情况下是用市场销售的总额乘以每件商品的乘积这一点的惩罚中不难看出,对于侵害者的惩......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


·商标无效宣告中利害关系人认定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对以相对理由提起异议、无效宣告案件的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要求。其中,在先权利人指包括商标权在内的应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在先权利的所有人,利害关系人指上......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的条件
    关于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具备些什么条件?随着中国发展的越来越快,我们逐渐进步入信息化时代,所以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要,相关的法律也在慢慢的完善。而随着计算机软件的层出不穷,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也逐渐被人所......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一、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


·商标侵权的工商处罚依据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工商处罚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如何规定的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


·委托设计商标合同怎么写?
    委托设计商标合同怎么写?我们的生活中,处处都需要接触到合同,合同法实施以来,一直受到很多人的青睐。两个人要订立合同,首先应该将自己的署名写在合同书前面,之后需要签订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乙方的权利,......


·商标权的取得形式有几种,怎样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的取得形式有几种,怎样取得商标权商标权的取得形式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商标权的取得方式,当事人要想成为商标权人的,则首先就要取得商标权。那么您知道商标权的取得形式都有哪几种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


·专利可行政复议情形有哪些
    专利可行政复议情形有哪些?行政复议申请的情形有很多,我们在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我们到底是因为什么不服行政机关的行为,到底是不服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还是不服其依据的相关法律呢这些都是关键问题,那么今天我......


·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了哪些
    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了哪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构成侵犯商标权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这种行为是最常见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