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先交物业费才能入住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购买商品房之后,会有一个交房的过程,而这时一般就是由购房者与小区物管公司之间进行交接。这时,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求购房者先交物业费,之后才能入住。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是不是要先交物业费,之后才能入住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先交物业费才能入住吗
如果开发商在工商注册登记时在经营范围中有物业管理的内容,且业主事先与开发商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即房屋交付的前提条件之一必须是业主交了物业费才能给钥匙,那么这种事先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开发商的做法自然合理合法。如果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那么应该按照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进行房屋交付,开发商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否则,开发商拒绝交房是一种违约行为,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另外,本案中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则视为开发商在向业主履行交付义务,物业公司代理行为的结果应由开发商来承受。而物业公司的代理事项仅仅限于房屋交接手续的办理,对于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则应依据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来履行。物业管理公司的代理交房行为与物业服务行为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二、业主未入住新房要不要交物业管理费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屋交接的程序做了约定和规范,如要求开发商要在房屋交付时,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因为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有许多物业服务均已提供(如保安、保洁等)。专家建议消费者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注意几点:要认真和善于行使自己的权利。所谓认真行使,就是在开发商不能提供相关文件又通知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坚决拒绝接收,不要稀里糊涂收了房子。所谓善于行使,是指要对发现的问题做一下分析,看出现的问题是否能够构成拒绝验收的理由,比如墙面、地面装修有问题,卫生洁具不符合原定标准等,虽然也属于问题,但一般不会构成拒绝验收的依据。对这样的问题,不妨在开发商提出赔偿方案或改进措施后,先办理入住手续,再敦促开发商落实,以免耽误自己使用房子。交接过程中,要完善交接程序。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果发现问题,一定要书面记录下来。如果决定拒绝接收,则要书面说明拒绝接收的理由。如果接收但有问题需要解决,则应要求开发商将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文字,以备今后协商不成时,有据可查。上述所有的书面内容,原则上都应该是一式两份,双方要签字或盖章,避免开发商内部发生人事变动后,接任者拒绝承认前任的承诺。若当事人之间就先交物管费,之后才能入住有约定的话,那么在交房的时候,要求业主先交物业费就是合法的,否则的话这样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是得不到法律所支持的。至于物业费的标准,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同时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进行确定。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延期交房如何退房?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明了开发商交房时间,但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开发商因其自身原因迟迟不交房给购房者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吗?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延期交房如何退......


·交通事故出庭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或者其家属往往会把肇事者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这个时候,肇事者作为被告,就要出庭答辩,那你知道肇事者出庭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吗?这个问题,小便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一、开庭时记得带齐“......


·离婚诉讼收费标准和提交材料
    在离婚诉讼中,争议的焦点无非就是财产分割以及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因此,为了使自己在诉讼中的胜诉率更高,很多当事人会聘请律师帮助自己进行诉讼,那么你知道离婚诉讼收费标准和提交材料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


·我国酒文化源远流长,虽然交警部门三令五申,严禁酒后驾车,但是
    我国酒文化源远流长,虽然交警部门三令五申,严禁酒后驾车,但是有些人喝了酒后,在侥幸心理的影响下,依然选择开车回家。被交警部门查处后,当事人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酒精含量不同,分为酒驾和醉驾。那么,醉驾严重还是酒驾......


·股东股权转让交什么税?
    股东股权转让交什么税?公司股东若将自己手里的股权进行转让的话,除了要按照《公司法》中的规定来操作外,同时还要遵守公司内部的章程规定才行。而在转让股权的过程中也需要交税。那究竟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交什么税呢?要是你不清......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1、确定营养费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其中,最重要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虽然本条规定医疗机构出具意见只能作参考,但这一意见非常重要,是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


·一、交通事故人伤主次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主次责任认定需要多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


·违章停车罚单丢失怎么交罚款?
    违章停车罚单丢失怎么交罚款?近年来,车辆市场越来越广泛,车辆的占有率也逐步增加,越来越多的停车问题也开始出现,没有车位的人只能将车辆违章停车,等待他们的就是一张违章停车罚单,可是违章停车罚单丢失驾驶员要怎么交罚......


·出车误工费起诉书需要注意什么出车误工费起诉书需要
    出车误工费起诉书需要注意什么出车误工费起诉书需要注意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若是姓名......


·重庆违章停车怎么举报?在哪里举报?
    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向交警举报、物业投诉、所属企事业单位投诉。一、在市政管辖的公共场所违章停车,拨打110或122向交警举报。工作人员会根据车主登记的联系方式,联系车主来移动车子,并对交通违章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二、在......


·疫情下车贷房贷延期的规定是什么?
    疫情下车贷房贷延期的规定是什么?疫情下车贷房贷延期的规定是申请延期,但只能适用于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等,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