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以正当手段抢注商标是否会被撤销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以正当手段抢注商标是否会被撤销?


以正常手段抢注商标是不会被撤销的,只要是使用的正常的手段就不属于抢注商标。因为,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商标抢注行为要件。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


二、恶意抢注商标的判定


我国《商标法》上述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商标评审案件为例,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则可以认定主观构成恶意。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 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 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 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 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三、商标被人恶意抢注怎么办?


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


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倘若您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您在同一地区,那么您的胜率是很高的


3、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


另外有一点不得不说,就是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以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要知道如果影响力不大的话是很难赢的。


另外异议期间为从该商标初省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还有即使您异议成功了,商标局也只会驳回其在您已经使用的产品上的专有权,再您为使用的产品上商标注册人仍然会获的专有权利。


事实上,要认定对方注册成功的商标是属于抢注,那么必须要提出异议的相关企业或个人收集当事人注册商标使用不正当的手段的证据,如果没有这类似的证据,那相反就证明当事人注册商标全部都是以正当的手段进行的,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商标注册局就对商标进行撤销是不合理的。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专利权人是指一个人享有某项专利的所有权和持有权,无论是单独的个体还是企业单位,都可以作为合法的专利权人存在。专利权人并不一定是一开始就获得专利权的原始人,即使不是专利的发明创造者,也可以是......


·假冒注册商标怎么认定,假冒注册商标怎么处罚
    假冒注册商标怎么认定,假冒注册商标怎么处罚假冒注册商标在剽窃注册人商品信誉的同时,还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但现实中,有一些行为与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很类似,就导致部分人无法准确区分是否属于假冒注册商标。所以就有必要作......


·个体户如何申办商标品牌
    如果是以公司名义注册,注册的商标范围是不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限制的。而如果是以个人名义注册,注册的商标必须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一致。对于商标侵权《商标法》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标准是怎样的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标准是怎样的法律对实用新型专利的最长保护期限为10年,要想获得这么长的保护,则专利权人就需要每年按照规定交纳专利年费。那么这个实用新型专利年费标准是怎样的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


·专利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


·商标恶意抢注异议时限是多久
    商标恶意抢注异议时限是多久?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


·关于专利的优先权原则是什么
    关于专利的优先权原则是什么优先权原则是专利申请原则之一。包括国外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优先权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


·专利到期了可以续期吗
    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不能再延长。2001年7月,我国施行了新专利法,所规定的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比原专利法的有所延长。因此,根据原专利法授权的发明专利尚有效的。《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软件著作权申请人和著作权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吗?
    软件著作权申请人和著作权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吗软件著作权申请人和著作权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例如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委托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但著作权是共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八条合作开发的......


·个人商标可以转让吗?有哪些
    个人商标可以转让吗?有哪些流程一、个人商标能否转让答案是肯定的,商标局规定个人是可以转让商标的,但是需要准备相关材料才可以办理。二、个人转让人和个人受让人应提交的文件:1、商标持有人的身份证2、商标注册证......


·如何在商标权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
    如何在商标权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一、什么是商标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


·软件侵权行为有哪些,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是什么
    软件侵权行为有哪些,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是什么软件著作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一种,采取的也是自动保护的原则。实践中,由于软件著作权所能带来的利益较大,因此发生的侵犯软件著作权的事件也比较多。那么常见的软件侵权行为有哪......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