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以正当手段抢注商标是否会被撤销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以正当手段抢注商标是否会被撤销?


以正常手段抢注商标是不会被撤销的,只要是使用的正常的手段就不属于抢注商标。因为,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商标抢注行为要件。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


二、恶意抢注商标的判定


我国《商标法》上述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商标评审案件为例,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则可以认定主观构成恶意。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 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 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 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 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三、商标被人恶意抢注怎么办?


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


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倘若您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您在同一地区,那么您的胜率是很高的


3、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


另外有一点不得不说,就是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以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要知道如果影响力不大的话是很难赢的。


另外异议期间为从该商标初省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还有即使您异议成功了,商标局也只会驳回其在您已经使用的产品上的专有权,再您为使用的产品上商标注册人仍然会获的专有权利。


事实上,要认定对方注册成功的商标是属于抢注,那么必须要提出异议的相关企业或个人收集当事人注册商标使用不正当的手段的证据,如果没有这类似的证据,那相反就证明当事人注册商标全部都是以正当的手段进行的,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商标注册局就对商标进行撤销是不合理的。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哪些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哪些一、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哪些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


·专利每年维护费是多少?
    专利每年维护费是多少?一、专利每年维护费是多少?专利每年维护费也就是专利年费。专利分为3类,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发明专利的年费:1-3年900元;4-6年1200元;7-9年2000元;10-12年4000元;13-15年6000......


·在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意义
    其实现在国内民众对于版权的尊重度还是有待提高的,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登记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高度关注,相信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都会从自身开始做起尊重别人的各种著作权和版权。软件研发公司对于软件的著作权登记就非常的注......


·专利权人可以是多个吗?
    专利权人可以是多个吗?可以是多个,名誉权,可以说是虚拟的一个权力,没有实质性。专利发明人是名誉权不是财产权,只能变更不能转让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为个人和单位,是财产权可以转让专利没授权前的申请人叫专利申请人,......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哪些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受到利益的诱惑,很多人不惜假冒他人的商标来销售自己的产品,这样的行为就会对他人构成商标侵权,而假冒商标的行为也就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当中的一种,那么除此之外,商标权的侵......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了什么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了什么一、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了什么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商标法抢注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一、商标法抢注处罚是怎么规定的?新《商标法》实施后,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法院可酌情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新《商标法》,禁止将他人注册的商标用作企业字号,并保护在先使用的未注册......


·公司的商标注册后会侵权吗?
    公司的商标注册后会侵权吗?成功注册的商标是不会侵权的,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


·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时间规定是什么?
    刑法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有哪些?犯罪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及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中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之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合称罪过。犯罪故意或者犯......


·商标权侵权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侵权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一、商标权侵权纠纷如何解决因侵犯商标权引起纠纷,有3种解决方式:当事人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认定......


·专利权人主要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人主要权利有哪些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


·出的拍摄版权和发行权有什么区别?
    出的拍摄版权和发行权有什么区别?一、出的拍摄版权和发行权有什么区别?发行权是著作权人的一项财产权利。出版权是合同约定的。发行权与出版权简介:1、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