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上诉请求应当如何写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审人民法院对刑事诉讼案件审理完结做出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在判决书生效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人民法院改变全部原判或者对部分原判变更。提出上诉的,应当写上诉状,上诉状应当按照基本格式来写,其中最主要的部分即为上诉请求和上诉事实与理由部分。本文重点讲述上诉状的上诉请求应当如何写。在写上诉状时,首先应当明确,为什么要上诉,上诉的目的是什么,有哪些事实与理由能够支持上诉请求等,然后,提出具体的请求,如:“请求纠正原判对上诉人具有加重情节的判刑,改判上诉人为情节较轻,依法减轻处罚。”因此,虽然法律规定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有权提出上诉,但不是盲目的表示不服,判刑重了等等,要拿出你不服的事实和证据。只有有事实依据的上诉,法院才有可能开庭审理,支持你的上诉请求,可以说上诉事实与理由部分是为实现上诉请求而服务的。所以,在上诉状中对于上诉请求部分,简单、具体的,明确的提出恳求法院做出什么样的改判就好,不要长篇大论,重在精准。而需要花大篇幅的写的是上诉的事实与理由,所谓“大篇幅”,不是讲口水话,是依据一审判决的存在的错误,提出来详细说明,如:“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适用法律不当,做出加重量刑的判决错误”,并加以法律依据论证,有新的证据的也要提出来,即所谓的“有理有据”。法院审理案件讲究的是事实和证据,想要法院支持你的上诉请求,提出原判存在的错误和提供新的证据是很有必有的。最后,在对上诉的事实与理由做完论述后,做一下总结,再次恳请二审法院支持上诉请求。



·驾驶人员肇事逃逸都会拘留吗?
    驾驶人员肇事逃逸都会拘留吗?对于肇事逃逸案件,公安机关一般都会进行拘留,但也不是一定会进行拘留,而且所处的拘留是行政拘留。《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


·违反新环境法构成犯罪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违反新环境法构成犯罪将受到怎样的处罚违反新环境法构成犯罪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断出现,造成很......


·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相关处罚标准是什么?
    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相关处罚标准是什么?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相关处罚标准,应当分别视不同情况而处以轻重有别的刑罚。在司法实践中,对共同过失犯罪之各行为人具体裁量刑罚时,首先应当明确,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各行为人之过失行为分......


·一、醉驾一律入刑吗?
    一、醉驾一律入刑吗?根据最新规定,醉驾并不是一律入刑,下列醉驾情形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1、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  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恶劣造成后......


·构成自首是否必须认罪?
    一、自首概述根据刑法规定,关于自首的定义,刑法第67条第1款已作明确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据此,认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两项基本要件。一是必须自动投案;二是必须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立案标准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


·在我国校园放高利贷构成什么罪
    其实人们有了一定的生活阅历跟经验以后,对待很多事情就有一个正常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如今的高利贷是直接把群体对准了在校的很多学生。最近一段时间,因为校园高利贷而引发的一系列的恶性事件让您都见识到了高利贷潜在的危......


·刑事诉讼法立案时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立案时限是多久?在发生违法犯罪事件之后,受害人一般会选择报案。但并不是受害人报案之后公安机关就会马上立案,公安机关立案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作为受害人,当然十分希望公安机关早日立案。那么,刑事诉讼法立......


·如何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如何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一、如何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满足以下要件就会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是流氓罪的一种,其主体是满16周岁以上并能够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自然人,人们经常将它与聚众扰乱罪相混淆,其都是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的行为。本文将对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进行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寻......


·刑法抢劫罪数额巨大标准是多少
    针对抢劫罪,虽然也是会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但在具体定罪的时候是不会考虑具体的犯罪数额的,不过日后量刑的话,则就要看是属于数额较大、巨大还是特别巨大了。那到底刑法抢劫罪数额巨大标准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


·故意伤害罪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概念。法院在处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时候,量刑上肯定是不一样的。其中社会生活当中的故意伤害罪,在我国刑法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故意伤害罪肯定已经违反了国家的刑法......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