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对于那种不按照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内容履行自己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此时也要求满足规定的条件,不然的话法院也不会受理申请。另外,在提出申请的时候也需要申请人同时提交一定的材料,具体的内容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


·被执行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法院能否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商品房预售监管账户中的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应当综合考量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有关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理规定,在保证建设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什么情形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什么情形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什么情形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前提条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


·行政行为中的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哪些?
    行政行为中的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哪些?一、行政行为中的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哪些?1、强制传唤。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4条的规定。2、强制拘留。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的规定。财税。3、强制履行。如《兵役法》第......


·立遗嘱人死亡怎么执行?
    立遗嘱人死亡怎么执行?立遗嘱人死亡的可以按照遗嘱中条款进行执行遗产分割,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


·被执行人的财产经依法拍卖、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接受以物抵债的,对该财产是否必须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经依法拍卖、变卖未成交,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


·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和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


·关于仲裁裁决的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仲裁裁决的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必须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国内仲裁裁决和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法院有所不同。如果是国内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则另一......


·不可分割财产如何执行方式有哪些?
    不可分割财产如何执行方式有哪些?不可分割财产仍然有多重执行方法,结合具体财产的性质以及共同性质,分别可是使用出让、认购、转移等多种方案。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


·批捕是哪个部门批捕里执行的?
    一、批捕是哪个部门批捕里执行的?批捕是当地的公安机关执行的一项权利。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


·行政强制执行可否提行政复议吗?
    行政强制执行可否提行政复议吗一、行政强制执行可否提行政复议吗行政强制执行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强制措施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强制措施规定是什么?一、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强制措施规定是什么?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强制措施规定是如下:1、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