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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释放文书怎样进行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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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我国行政拘留释放有文书么?


行政拘留期满放人的,拘留所应该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被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拘留所执行。对于 拘留期满的被拘留人,拘留所应该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三)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人。


被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拘留审查的人,以及被依法决定、判处驱逐出境或者被依法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可以在拘留所拘押。


第六十四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或者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查验有关法律文书,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二、行政拘留特点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行政拘留是我国对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直拘留行为,相关的犯罪者在拘留释放时,需要对这类拘留人发放相关的行政拘留释放文书。以此来证明相关的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和相关的证明,按照相关的行政拘留程序进行办理这类文书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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