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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域名商标冲突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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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域名商标冲突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域名权和商标权冲突的表现形式:1、域名注册在先。是指域名所有人注册域名之后,商标注册人才对该域名具有标识性部分申请注册商标并取得商标权,此时,商标专用权是不能延及到该域名的,因为域名是全球性的,无所谓地域性,商标则有严格的地域性,而且,域名注册在先,受法律保护。2、注册的域名中含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名称。域名与商标一样,都有重要的识别价值,只是域名识别性的基础是网络空间。3、恶意抢注域名。是指网络用户明知自己申请注册的域名的识别成分与他人的注册商标名称相同,仍然予以注册的行为。二、出现域名权和商标权冲突的表现形式的几种情况一是只抢注域名而不使用,想通过转让来牟利;二是抢注域名后使用它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如妨碍他人以属于自己的商号、商标等进行注册和开展网上活动。认定恶意抢注可以从几个方面考虑:其一,域名与请求人的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其二是域名拥有人对域名没有权利或合法利益;其三,域名是被恶意注册和使用的。同一域名的标识部分存在多个注册商标所有人。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在一般情况下商标权人不能排斥在不相同也不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三、商标和域名冲突的主要原因首先,是由域名和商标各自的特性所决定的。域名具有全球唯一性,但是多个商标权利主体可以同时拥有一个商标,这种冲突实际上也是最多见的。第二,利益驱动与域名观念淡漠的结果。在电子商务时代,域名不断高涨的商业价值,引起域名和商标的冲突,这也是一个非常主要的原因。域名不仅有技术上的区分功能,同时还有识别功能。但是,我们有一些企业恰恰没有意识到域名巨大的商业价值,可能对自己的商标管理很严格,但是忽略了对域名的保护,等别人抢注了才意识到,特别一些老字号,像同仁堂就有过这样的经历。第三,法律制度不健全、不完善。首先,域名注册制度本身为商标和域名冲突的发生提供了便利条件。域名注册贯彻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不进行实质审查也不对商标进行检索,这是最主要的原因;其次,域名和商标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进行核准、注册,分别进行管理,这种多头管理也是导致二者冲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再次,制裁措施并不严厉,就是简单的停用和撤销域名等。第四,对普通知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不够。驰名商标可以跨类保护,但是一些普通的知名商标,虽然没有驰名商标有名,但是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有一定的名气,在市场上有一定的感召力,因此受到的威胁实际上很大,却没有驰名商标那样的特殊保护;最后,域名资源的稀缺有限性和域名注册人注册域名数量的无节制性,导致冲突的发生,这也是非常重要的。抢注域名商标冲突是有原因的,同时也是有相应的解决办法的。首先企业应该重视自己所拥有的域名的保护,其次是避免注册与其它商标名称相近的,再次需要建立完整的网络域名保护体系,最后要加大普通知名商标的保护力度。这需要全社会各个相关部门共同协作,互相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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