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16算持刀伤人的刑事责任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16算持刀伤人的刑事责任吗?算,具体的规定有: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7、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8、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及死缓。9、已满75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0、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二、减刑刑事责任是什么?我国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是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阶段。这是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表明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刑事政策精神。我国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里的收容教养是对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的一种保安处分措施。未成年人犯罪是需要根据实际的年龄来确定其法律责任,对于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于并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所以是不需要判决处理的, 但需要由监护人根据实际来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而对于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
    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幅度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


·刑事案件可以撤案不2023
    刑事案件可以撤案不2023一、刑事案件可以撤案不一般只有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才能撤案。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应当及时撤销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七十......


·对新罪的追诉的规定是什么?
    对新罪的追诉的规定是什么?一、对新罪的追诉的规定是什么?对新罪的追诉的规定是追溯时效期限是两年,追诉新罪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


·强奸罪判三年能不能争取缓刑
    强奸罪判三年能不能争取缓刑一、强奸罪判三年能不能争取缓刑?强奸罪判三年能争取缓刑。判缓刑的条件是情节较轻,一般适用于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的犯人,不过强奸罪情节严重,但如果自首或是未遂的情况下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有......


·罪犯贩卖毒品多少克判死刑
    一、贩卖毒品多少克判死刑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1、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


·盗窃罪数额巨大可以判缓刑吗
    盗窃罪数额巨大不能判处缓刑。《刑法》规定,缓刑的适用条件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盗窃罪数额巨大根据《刑法》应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


·自杀能构成强奸罪的胁迫手段吗?
    自杀能构成强奸罪的胁迫手段吗?一、自杀能构成强奸罪的胁迫手段吗首先,“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而“胁迫手段”,是......


·减刑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减刑缓刑的条件是什么?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对于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但是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规定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


·刑事案件谁可以聘请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其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聘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其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等,可以为其聘请律师;如无近亲属的......


·上海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意见
    上海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正确适用法律,切实保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上海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实际情况制......


·抢劫罪受主犯胁迫参与辩护意见怎么写
    抢劫罪受主犯胁迫参与辩护意见怎么写1、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A犯有抢劫罪不持异议。2、被告人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被告人A在参与的犯罪活动中,起着次要的作用,应当属于从犯。(一)本案中,抢劫系被告人B、C组......


·容留他人吸毒罪批捕后还可以取保吗
    一、容留他人吸毒罪批捕后还可以取保吗?批捕后也是一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不过承办人是否批准要征求检察院的意见;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