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调解程序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按照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原则,在事实尚未查清楚的情况下,即使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也是不能结案的。在这里,该原则值得商榷:1、它混淆了判决和调解的界限。“调解的含义本身就包括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是判决的前提条件,调解和判决二者手段不同、程序不同、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范围不同,其前提条件也应有所区别。2、不利于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讼成本。当事人接受调解的目的就是为了缩短诉讼时间,减少诉讼成本,而如果调解必须在“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的话,则当事人被迫继续举证,法院被迫继续组织质证、认证,从而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占用有限的司法资源。3、与民事诉讼法及其它规定相矛盾,违反了民事权利合法自由处分(私法自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它肯定了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而在没有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情况下,当事人即达成调解协议,正是当事人行使自己处分权的一种表现。因此法院强令当事人不得放弃这一诉讼权利实际上是剥夺了当事人的处分权,同时也是对当事人法律权利的一种侵害。

在法庭上,法院调解必须得在当事人双方明确的表示同意之后才能进一步开展,即要充分体现私法自治原则,接受调解也是当事人对纠纷解决方式的一种自由选择,属于对私权的自由处分。但是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因素,导致了我们的诉讼当事人非自愿的寻求纠纷的其他解决方式,如调解。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当事人改变了他们提起诉讼的初衷呢?

1。法院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积极的谋求当事人接受调解

2。司法效率不高,诉讼成本过高,当事人失去耐心

3。社会其他力量的介入,导致无形压力的产生


·故意杀人未遂判多久
    故意杀人未遂仍按故意杀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具体如何判决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已......


·个人电信诈骗最低判几年
    个人电信诈骗最低判几年?个人电信诈骗最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怎么区分数额较大、巨大和特别巨......


·既构成诈骗又构成招摇撞骗怎么判罚?
    既构成诈骗又构成招摇撞骗怎么判罚?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关系,同时存在的按照诈骗罪来处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审判强奸案件?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审判强奸案件?一、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审判强奸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审判强奸案件,但这种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是采取不公开审理强奸案件不公开审理。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


·盗墓判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墓判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


·打架砍伤会判人,这样会判多少年?
    我们都知道在人与人之间的性格不合会发生口角和矛盾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有些矛盾会激化成打架砍人之类的,然而这样过激的行办就会造成人员的伤亡,这样就会变成故意伤人罪,那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打架砍伤人,这样会判多少年?下......


·自诉案件宣判后新证据可以再次起诉吗?
    自诉案件宣判后新证据可以再次起诉吗?可以,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


·审判监督司法解释有哪些?
    当事人如果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理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诉,应当认真负责处理。一、审判监督司法解释有哪些?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可以分......


·法律规定把人打流产了判多少年?
    法律规定把人打流产了判多少年?《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


·法律中非法集资500万判几年?
    一,法律中非法集资500万判几年?非法集资500万最多可以判多少年要看具体涉嫌的罪名来分析:非法集资500万的,根据集资形式的不同,可能涉嫌的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助骨骨折的伤情鉴定标准是根据助骨骨折的数量来判断的
    助骨骨折的伤情鉴定标准是根据助骨骨折的数量来判断的。如果有工人在工地上受伤骨折,需要进行索赔时,伤残鉴定在这个时候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今天小编就来带大家了解了解有关的知识。什么是伤残鉴定呢?伤残鉴定说白了就是鉴定里......


·退侦两次的案子起诉法院会怎么判?
    退侦两次的案子起诉法院会怎么判?退回补充侦查只是刑事案件办案上的程序,并不代表处理结果,如果退侦后证据充分,那么检察院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提起公诉后法院是有可能判刑的,如果退侦后证据仍然不充分,那么检察院是......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