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前财产保全后不起诉的后果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诉前财产保全后不起诉的后果有哪些?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二、诉前财产保全要注意的事项第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这里的情况紧急通常表现为相关财产可能被转移、转让、隐匿等,从而影响到债权的实现;第二,诉前保全是在起诉前提起的保全,并且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第三,对诉前保全有管辖权的法院有三个方向的选择,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对此债权人需要注意;第四,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应当提供担保;第五,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您一定要注意,这里用的是必须;第六,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七,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保全财产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八,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九,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三、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综合上面所说的,诉前财产保全是由申请人来进行提起的,但在申请了之后就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向法院进行起诉,避免受到解除的情形,而对于法院也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作出执行,只要自己的财产通过法院依法的保护,那么一般要在判决之后才会进行解除。



·如何解除诉前财产保全应对?
    如何解除诉前财产保全应对?一、如何解除诉前财产保全应对?诉前财产保全应对一般是不能解除的,除非有以下的情况下,才可以由法院进行解封1、保全申请人撤回申请的。2、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


·请求保全的财产价值高于诉讼请求的标的可以不?
    请求保全的财产价值高于诉讼请求的标的可以不?保全财产的价值应与诉讼请求的数额相当,原则上小于或者等于诉讼标的额。当然也有例外情形,例如对于不可分割的房地产的查封等。(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一次保全多项吗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一次保全多项吗一、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一次保全多项吗?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一次保全多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措施有查......


·肇事起诉前财产保全规定是什么?
    肇事起诉前财产保全范围是什么?肇事起诉前财产保全范围仅仅是限于请求的范围。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


·诉前财产保全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


·诉前财产保全后起诉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后起诉材料有哪些一、诉前财产保全后起诉材料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吗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吗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


·诉前财产保全应当何时提出
    诉前财产保全应当何时提出在案件诉讼的前单思日提出,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


·财产保全的解除和救济如何理解?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因为财产问题产生纠纷。财产分割或者财产分配永远是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焦点。国家的财产保全主要对有争议的财产进行保全,其目的在于避免财产受到损失。那么,财产保全的解除和救济如何理解呢?一、诉前......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否提供担保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否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要求是怎样的?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要求是怎样的?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要求是提供的担保财产应当略高于保全的财产的金额,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


·执行阶段能否对财产保全提出异议?
    民事诉讼程序一般可分为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两个阶段,并且随着审执分立原则的确立及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这种阶段性特征更为明显。司法实践中,执行法官一般都不会理会当事人提出的审判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本案中,异议人对......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