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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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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刑法第390条)

(一)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向3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2.行贿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并具有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属于“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在2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并具有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为“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在我国对这类案件的审理分为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对这类违法人员进行处理。按照案件不同的情节不同对这类人员处以三年至死刑的处罚。保护我国的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和相关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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