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踢掉没投钱不做事的股东?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如何踢掉没投钱不做事的股东?

一、如何踢掉没投钱不做事的股东?

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中不履行义务的违约情况来撤销股东资格,应当召开股东大会来认定。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认定,可以委托相应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股东除名开股东大会进行股东会决议,因除名事项事关重大,故招开股东会议,对股东除名事项进行表决,该决议以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被除名股东未出席股东会议,应及时将该决议通知被除名股东。

二、股东退股的方式。

1、协商退出。这种退股是以股东共同意思表示为依据的退出。根据共同意思的形成时间,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订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例如章程中可以约定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股东可以提出退股。

另一种情形是在公司运作的过程中,一方股东提出退股,其余股东表示同意的退出。协商退出的基本理论是合同变更理论。公司在成立之前,所有的发起人就成立公司事宜形成合意,关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治理机构等均在公司设立合同中体现出来。

股东提出退股,就等于是变更合同,因此,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某一股东退股就等于变更合同。公司章程关于股东退股的记载不仅约束全体股东而且对公司具有约束力。

2、单方退股。单方退股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根据股东单方退出的缘由。股东不能参加公司经营。造成股东客观上不能参加公司的原因很多,例如股东常年患病、死亡、乔迁国外、股东的股份被强制法律执行等。

股东不愿参加公司经营。对于这种情况,法律应当加以限制,凡是不愿参加公司经营即允许退出的做法肯定不科学,否则,无原则无限制的退出不仅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且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甚至会导致公司。具体到立法技术上,可以采用定义加列举的方式来确定。

股东退股应当履行公示程序,按照公司减资的程序,通知或者公告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不同意股东退股的,公司应当清偿其债务,然后继续进行退股工作。这防止股东和股东或公司串通起来逃避公司债务的重要防范措施。

股东在不属于法定义务的情况下,是可以根据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来撤销资格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涉及到股东的具体情况认定,应当基于实际的违法行为来处理,涉及刑事责任的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法人在公司的权力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人在公司的权力和义务有哪些?公司法人指的是在我国依法设立的企业组织,他的特点是拥有独立财产,并且能够承担民事义务,履行民事权利,最重要的是可以以自己的全部资产承担公司债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们知道,公司法......


·公民怎么举报企业逃税行为?
    公民怎么举报企业逃税行为?一、公民怎么举报企业逃税行为?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


·私募基金公司如何避税?
    私募基金公司如何避税?一、私募基金涉及哪些税费?当前与私募基金相关的税收主要是所得税和营业税,营业税税率相对单一,而涉及所得税的政策较复杂。私募股权基金按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对于公司制......


·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
    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公司在注册时,必须满足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虽然新公司法已经取消了不少类型的企业在设立公司时需要满足最低注册资金的请求,但是各股东必须在公司设立之后,认缴......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应该怎么写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应该怎么写现在国家之所以要求各企业必须要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贯标,无疑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维护了企业自身的利益。因为有些员工所从事的特殊岗位,所以肯定是要不可避免的要接触到公司的一些知识产权专利的......


·司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司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


·外资企业有哪些
    外资企业有哪些类型?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指外国合营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同中国合营者(我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股权式经营企业。......


·法律顾问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有哪些?
    提供的法律服务更为客观、专业、方便公司法务人员属于公司内部编制,因此职责上多有隐形的限制。在做决择判断时,也因为公司内部人际关系或个人利益等多有掣肘。外聘的法律顾问则不会介入内部利益格局,可以提供独立冷静的处理......


·股东出资在现金流量表中怎么填
    股东出资在现金流量表中怎么填一、股东出资在现金流量表中怎么填归还股东投资款的流量主要的用途是用于投资,如果是收回钱的公司,在现金流量表上的“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那里填。股东出资款项不能经由“股东借款”方式......


·原始股东解禁规定有什么?
    原始股东解禁规定有什么?一、原始股东解禁规定有什么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国企),有相当部分的法人股。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但成本极低(即股价波动风险全由流通股股东承担),惟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


·民企作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主体存在哪些问题?
    民企作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主体存在哪些问题?最近几年,民营企业海外并购步伐加快,已经超过国企成为了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主体。在取得这一成绩的同时,民营企业在海外并购中还存在各种问题,下面我们就具体和您说说这些问题和障......


·根据公司法规定新股东入股需要验资?
    根据公司法规定新股东入股需要验资?一、根据公司法规定新股东入股需要验资?根据公司法规定新股东入股不需要验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