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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和解协议无强制执行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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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和解协议无强制执行力吗?没有。如果协议达成后不履行的,应当恢复原判决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对原法律文书恢复执行,也要在法定期限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二百一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限,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2008年06月04日颁布的新的诉讼法将申请执行的期限修正延长为两年。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什么是复议和解复议和解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行政规章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在自愿、合法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准许后,对行政复议案件不再继续审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行政复议终止。《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21号)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行政赔偿,行政奖励,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和解。强制执行力的执行在法律上有效力的,不履行的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无强制性执行则是更委婉处理矛盾,双方妥善处理就行。行政复议和解协议在更大程度上维持双方最大权益和保证双方最小损失,矛盾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后就应该转变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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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几日内执行?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办案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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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对隐名股东的股权能否执行?法院对隐名股东的股权能否处理就要看案件的情况;是否是公司股东,应当以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名册为依据,股东名册上没有登记的,无论其是否真正出资,在经过股权确认之前,在法律上都不能认定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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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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