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会参会人员委托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股东会参会人员委托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股东会参会人员委托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委托人: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受托人: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事项:

1、代为单独或几种股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2、代为单独或集中股权行使股东提案权,提议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及其他议案;

3、代为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质询权和建议权;

4、代为行使表决权,对股东大会每一审议和表决事项代为投票;

5、其他与召开股东大会有关的事项。

委托期限:

委托权限: 特别授权 。

特别说明:本委托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按手印) 受托人: (按手印)

日期: 日期:

二、公司股东具有的权利包括哪些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股东对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行使表决权是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丁规定,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自己信任的,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或监事。同时,股东本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董事和监事的任职资格,也有权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或监事。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股东出资后就不允许再抽回出资。股东要想退出公司,只能将自己的出资或股份转让给他人,不转让是没法退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出资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公司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此限制。这主要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台”外,更加体现“人合”的特点。

4.股东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让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有了解的权利,这是股东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行使权利的前提。

就公司的经营管理来说,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台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但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扫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井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由此可以引出,公司拒绝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股东有诉讼的权利。股东就此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受理,如果公司不能证明股东查阅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人民法院不能判决股东败诉。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盈余分配权是股东权利最核心的内容,因为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盈利。盈余分配比例一般按照股东出资比例或所持股份比例,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可以自行约定盈余分配比例,这充分体现了公司意思自治原则。但股份有限公司则不可以如此自行约定,只能按股份比例实行盈余分配。有的股东在中途退出公司时,也要求分配公司财产,这种要求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股东中途退出,只能转让股份,而不能分配财产。

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只能在公司解散时行使,对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或持股比例认缴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的新股而不是股东的人,则没有这种优先认购权。同时,这也是股东优先权的表现形式在很多情况下,新增资本或者发行新股,会给股东带来很大利益。因此,保证股东优先购买,体现了法律对股东权利至上的认可。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法》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建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标准降低了,由以前“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方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修改为现在的“持有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就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股东参会的人员如确实不能如约的参加是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同样也需要写一份委托书来代表着自己的决定,因此,在写的时候就要需要把委托的事情还有权限写清楚,这样委托人才能更好的决定所有的事情。



·公司受到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人注销怎么办?
    公司受到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人注销怎么办?一、公司受到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人注销怎么办?申请执行的公司被注销或吊销的,被执行人仍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定义务,仍然应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1、申请执行的公司被注销的......


·隐名股东股权的相互转让合法吗?
    隐名股东股权的相互转让合法吗?隐名股东股权相到转让是属于合未能的,隐名股东的股权是可以转让。隐名股东是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


·分公司设立前可以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设立前可以签订合同吗?分公司设立前不可以签订合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能力取决于分公司是否有法人资格。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此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


·创业企业融资时的公司估值方法有什么
    创业企业融资时的公司估值方法有什么有了足众所周知,充足的资金是企业成立的基础,是支持企业发展的血液。够的资金,企业才能在日常运营中获得资金的支撑,业务才能得以拓展,资金是企业源源不断发展的强大动力之一。那么,对......


·企业注销国税应办什么手续
    公司注销所需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电子营业执照(原件);2、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明(原件);3、发票及发票购买簿、三年的申报表、三年的年报、三年的凭证、总账、明细账;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5、公章、财......


·公司变更法人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变更法人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一、公司变更法人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


·一、公司营业执照股东有权变更吗?
    一、公司营业执照股东有权变更吗?股东是没有变更公司营业执照的权利的,营业执照上只有法人的信息,并没有全部股东的信息。营业执照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


·公司法增加注册资本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增加注册资本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放弃稳定的铁饭碗,选择遵循自己的本心,开始自己的打拼,开始自己创建公司。随着自己一步一步的努力,公司自然会由人数较少逐渐变为规模较大的公司。那么在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哪些风险?
    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哪些风险?我们都知道担任公司法人,不仅仅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很多人不清楚公司法人意味着什么。今天我们汇总和整理了法人的责任,为您深入解答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哪些风险,......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求一、《公司法》修改的三个方面: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合伙企业法定人数的规定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定人数的规定有哪些一、合伙企业法定人数的规定有哪些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


·公司偷税漏税会有什么处罚
    公司偷税漏税会有什么处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