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犯罪属于自诉案件的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刑事犯罪属于自诉案件的有哪些

一、刑事犯罪属于自诉案件的有哪些

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4种: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滂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轻伤)。

(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

(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

(6)《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了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

二、刑事自诉转公诉的情形

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如侵占罪中有虚构事实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等不属于自诉的罪名的。

2、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请,亦有转化为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的情况。

如果自诉案件缺乏罪证,而自诉人也提不出补充证据,此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不得不说,司法实务中由于自诉人举证能力受限,大多自诉案件均被裁定驳回。然而这一情况对自诉人显然是不利的,因此建议要提起刑事自诉的话,最好还是委托律师来帮助收集相应的证据。


·运输毒品罪定义是什么?
    我国对毒品犯罪是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公安机关会给予坚决打击。我国刑法中关于毒品犯罪的具体罪名也有很多,一般来说,涉及到毒品犯罪的,都是严重刑事犯罪,最高刑罚可以到死刑。那么运输毒品罪定义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刑......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处罚标准细分是怎样的?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处罚标准细分是怎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逃税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逃税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2023一、逃税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标准,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前提条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1、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


·根据刑法规定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会判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会判多久?私舞弊发售发票罪的判刑标准是5年左右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


·有价证券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有价证券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


·非法集资罪的刑法法条有哪些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通过诈骗的手段获取的金额达到一定量的数目之后即可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很多诈骗者不知这些法律,以为已经骗到钱后沾沾自喜,最后受到了相应的惩罚,下面就让我们带你看一下非法集资罪的刑法法条吧。非法集资罪......


·过失致人死亡缓刑是否有可能
    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其恶劣程度是要低于故意致人死亡的,因此《刑法》中规定具体的量刑时,往往对过失致人死亡的处罚就要轻一些,而我们知道故意杀人基本是不会被判缓刑,那要是过失致人死亡缓刑是否有可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


·职务侵占罪和逃税罪的规定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和逃税罪的规定是什么?一、职务侵占罪和逃税罪的规定是什么?职务侵占罪和逃税罪的规定是利用职务上的一些便利,对于公共的财产来进行侵占而逃税罪的话,主要是关于税收方面秩序的违法,所以采取了一些欺骗的手段......


·刑事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一、刑事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对侵犯人身权利的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以赔偿: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对没......


·刑事辩护律师费多少钱?
    刑事辩护律师费多少钱?一、刑事辩护律师费多少钱?根据各省市《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工作量的大小、办案成本的高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律师个人经验和能力等因素的不同,不同案件......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概念是什么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一些比较淫乱的视频或者是网站,本身就是人的精神鸦片,作为成年人来讲都有可能会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更不用说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在面对有些诱惑的时候,根本就不具备抵抗力!因此有一部分犯罪分子在社会......


·什么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够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