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的联系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的联系是什么?两者的联系在于均系财产保全法律制度,二者的目的、动因、范围、措施乃至程序几乎都是一样的。诉讼财产保全,是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诉前禁令)。诉前财产保全,是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购销合同,需方按约定给付供方150万元的预付款,事后发现供方有欺诈行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货款有被转移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由于从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法院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二、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的不同之处1、财产保全提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只能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发动诉讼财产保全的主体有二,一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二是人民法院。2、财产保全提起的时间有别。诉前财产保全发生在诉讼发生之前。诉讼财产保全,则是在诉讼发生之后。3、财产保全的前提条件不同。诉前财产保全的前提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诉讼财产保全的前提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以上就是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具体认定情况,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那么还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特别是对于不同的诉讼案件,所采取的方法可能有所不同,但最后的判决都是基于实际的情况来判决的。



·诉前或者仲裁前申请财产保全用缴纳保全费吗
    诉前或者仲裁前申请财产保全用缴纳保全费吗?诉前或者仲裁前申请财产保全是需要缴纳保全费的。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


·诉前财产保全保全费应有谁承担
    诉前财产保全保全费应有谁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如果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还要......


·诉前财产保全先后顺序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先后顺序是什么?财产保全是分先后顺序的,财产不能重复保全,但财产可以适用轮候保全。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


·如何认定保全申请存在主观过错
    保全申请人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要根据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考察其提起诉讼是否合理,或者结合申请保全的标的额、对象及方式等,考察其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适当。损害赔偿范围以被申请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较为适宜。保险......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重复提吗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重复提吗可以重复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新民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


·诉前财产保全怎样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怎样提供担保1、接受的申请人个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标的种类较为严苛,一般只能为现金、银行存款或者不动产,在申请人无法提供合乎法院要求的与诉讼标的物等值或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物的情况下,法院往往拒绝启......


·诉讼保全超标的物怎么处理?
    诉讼保全超标的物怎么处理?一、诉讼保全超标的物怎么处理?财产保全金额不能明显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法院应该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解除保全。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在案件审理中提......


·诉讼中财产保全期限是多长时间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人民......


·诉前财产保全后不起诉的后果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后不起诉的后果有哪些?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二、诉前财产保全要......


·禁止超标的诉讼保全可以进行申请查封吗?
    禁止超标的诉讼保全可以进行申请查封吗?可以申请;根据保全的对象不同,保全分为查封、扣押、冻结。法院在做财产保全的时候,一般只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如起诉材料中的诉讼请求,保全申请、担保材料等),对于申请人所申......


·诉前财产保全准备资料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准备资料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的资料有: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是法人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