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著作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哪些著作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情形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保护期为五十年的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怎么算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一般我们说对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有期限,主要是指对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除此之外,如果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按照规定保护期限是不受限制的。但是在保护期上面,对自然人作品的保护起算点与对法人作品的保护起算点并不一样。



·商标侵权的法定形式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的法定形式是怎样的一、商标侵权的法定形式是怎样的(一)假冒或仿冒行为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没有公司怎么注册商标?
    没有公司怎么注册商标?没有公司怎么注册商标?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


·商标宽展内续展给多少钱
    商标宽展内续展给多少钱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


·对于商标无效还能注册吗?
    对于商标无效还能注册吗?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被宣告无效后,是可以再申请注册的,但同样或者相似的商标在宣告无效后一年内再申请的,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


·工商投诉商标侵权所需资料都有哪些
    工商投诉商标侵权所需资料都有哪些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使用协议怎么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使用协议怎么写?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使用协议怎么写?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书许可人(著作权人):_________被许可人(使用者):_________许可人对重庆谭木匠工艺品有限公司主办的“我们一起写电影”所投......


·企业如何申请注销商标?
    当事人如何申请注销商标?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注销申请的申请日期,以递交日或寄出的邮戳日为准。申请人可以直接......


·简述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简述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相比于注册商标,驰名商标被公众熟知的范围更广、程度更深。而这样的商标,受到他人侵犯的可能性也就更大,因为可以带来更多的利益。而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也就更全面。下面请跟随我们在下......


·商标无效答辩复审范文需要写吗?
    商标无效答辩复审范文需要写吗?需要写的;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商标侵权如何处罚 商标侵权怎么办
    在出现了商标侵权的情况之后,被侵权人的利益肯定是会受到损害的,而此时如果发现侵权尚早,那么及时采取了措施的话,其实可以减少自己的损失。如果一直没有察觉到有商标侵权的情况,自然时间久了之后造成的损害就会很大。而对......


·商标行政复议官费是多少
    商标行政复议官费是多少?国家为了更好的保护公民的权益,在公民认为自己利益遭到侵害时,为公民提供了好几种救济途径。公民在注册商标的时候被商标行政部门侵害合法利益时,公民就可以选择提起复议程序维权。但是,商标行政复......


·专利转让合同的条款包括哪些
    专利转让合同的条款包括哪些一、专利转让合同的条款包括哪些专利转让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2、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的专业......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