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摔伤医保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交通摔伤医保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交通摔伤医保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记录

3、出院记录

4、费用清单

5、患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7、患者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8、异地住院需要医院开具相关转院证明

9、患者受伤照片(用手机照好保存)

10、受伤经过情况说明(加盖社区公章或单位公章)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

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负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

(4)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

(5)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

(6)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三、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情况: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医保报销时需要提供的这些材料,如果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先到当地的医疗保险机构咨询一下,但是住院期间医院出具的各项证明,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这些材料都一定要保存好。就算是受害者使用医疗保险报销了医药费,肇事者也得如实赔付。





·交通事故调解程序该如何走
    一般,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会根据事故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调解程序该如何走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处罚规定是什么?
    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处罚规定是什么随着您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生活当中,车辆对于您来说是家庭必备的。但是随着车辆的增加,我国近年来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而引发的一系列重大交通事故,我们时有听说。正因为如此,国家对于......


·车辆损失险是否必须购买
    车辆损失险是否必须购买一、车辆损失险是否必须购买车辆损失险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处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以及不可抗拒的,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时间),导致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保险公司......


·打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谁出?
    随着交通越来越发达,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多,产生的矛盾也变得不可化解,困扰很多人的一个问题就是打交通事故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以及谁出律师费,接下来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打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谁出以及收费标准吧......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交印花税?
    印花税的范围是非常广的,如房屋租赁是需要缴纳印花税,但是很多人对缴纳印花税是不知道的,也不知道如何缴纳印花税。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房屋租赁合同怎么交印花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屋租赁合同怎么交......


·交通肇事罪共犯的认定怎么做
    我们发现其实在交通肇事犯罪当中也是有可能存在共犯的,但此时的共犯情况比较特殊,与传统的共犯认定不太一样,这就要求在实际进行认定的时候可以小心注意了。那究竟对于交通肇事罪共犯的认定该怎么操作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


·二手房交易定金比例是多少?
    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支付房款首付之前,买方一般需要交纳购房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买方如果违反约定,则定金归卖方,卖方如果违反约定,那卖方需双倍返还定金。二手房交易是一般也会运用定金制度的,那么,二手房交易定金比例......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有哪些一、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2、发债目的不同。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


·一、交通事故农民的误工费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农民的误工费是多少?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是否可以推翻签过字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书
    是否可以推翻签过字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不代表就是认可、服从认定的责任,还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所以是能推翻的。即使复核维持,仍然可以在向法院诉讼时,提交证据证明责任认定是不对的,要求法院不......


·注册法人股东投资公司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注册法人股东投资公司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注册法人股东投资公司需要提交哪些资料?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3、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4、章程......


·刑事罚金交在什么地方?
    刑事罚金交在什么地方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二、刑事罚金不交会怎么样1、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