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法院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刑事案件法院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法院办案程序
一、一审起诉
(一)立案
当事人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立案庭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将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不服,可以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受理
如果当时提交起诉状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法院会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开庭要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三)开庭
开庭时,首先宣布开庭,接着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接着是法庭调查,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再接着进行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举证质证完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中,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四)宣判
首先是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如果最后没有达成调节协议,则由合议庭合议做出裁判(宣判),双方同意判决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如果双方不同意裁判的,可以提出上诉。
二、上诉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可以再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立案后,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应提前3日公告。
开庭时,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接着进入法庭调查,再接着,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最后由合议庭做出判决。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刑事案件法院办案程序,从中可以看出法院的办案过程主要涉及到立案、受理、开庭以及宣判四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是不可缺少的。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


·醉驾处罚拘役多久
    醉驾处罚拘役多久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


·根据刑诉规定证据不足会逮捕吗?
    一、根据刑诉规定证据不足会逮捕吗?根据刑诉规定证据不足还是有可能会逮捕的,证据不足还批捕是司法进步的具体表现,其目的就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


·酒驾拘役一般被关在哪里
    酒驾拘役一般被关在哪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


·收受多少钱构成受贿罪?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
    有人行贿,那必然就有人在受贿。此时行贿的人构成行贿罪,而受贿的人构成的就是受贿罪。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受贿行为都会构成犯罪,此时还要看具体受贿的数额是怎样的。那一般法律中规定收受多少钱构成受贿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单位走私税额120万元如何量刑
    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具体量刑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


·故意伤害罪重伤是帮凶怎么处理?
    一、故意伤害罪重伤是帮凶怎么处理?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


·刑法中关于非法集资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非法集资规定是什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


·拘留所能打电话吗
    拘留所能打电话吗拘留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机关。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限制的,但却也没有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那么严重。那所以有人会问在拘留所能打电话吗?什么时候允许拨打电话?的我们会详细给您介绍,......


·构成虚假诉讼判刑多少年?
    构成虚假诉讼判刑多少年?构成虚假诉讼罪一般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刑罚是七年有期徒刑,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事案件提请检察院一般都会批捕吗?
    一、刑事案件提请检察院一般都会批捕吗?刑事案件提请检察院后,是否会下达批捕文书,要根据检察院对该刑事案件的认定,包括案件的证具是否充足、是否符合批捕条件、是否达到批捕的准备等等而定,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


·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多少年
    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多少年一、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多少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


·刑事诉讼法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二人以上犯罪主体。“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构成要件行为......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