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亲历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时候甚至自己就是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亲历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时候甚至自己就是受害者。对于缺乏应对交通事故基本知识的人来说,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恐怕会手足无措。简单交通事故处理相对简单一些,那么,遇到较为重大的情况,可能就要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了。那么,交通事故处理起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让的编辑来告诉你。
一、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特别重要,它是今后调解和诉讼的重要依据。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责任大小有哪些分类呢?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分类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 》是确定事故当事人责任大小的法定依据。在该文件中,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作出当事人应承担责任的类型。
3、交通事故协商解决赔偿
交通事故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交通事故办案人员进行赔偿调解,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参见: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经过上面的环节,一般轻微事故都能自行或在交管部门调解下顺利解决。如果此时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很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手段最终解决问题。当然,诉讼中仍然有机会自行和解,或者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以下,我们就开始说说如何把握好诉讼环节,争取到更有利的赔偿数额。
二、起诉前的准备
1、搜集证据和其它材料
诉前的准备工作必须做好,稍有疏忽可能会导致诉讼中时间、金钱的浪费,甚至前功尽弃。调查肇事车辆的登记状况。其中必须搞清该肇事车辆的权属情况。权属搞不清容易造成“告错人”的尴尬局面。
除了调查肇事车辆的登记状况意外,还应该将自己的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受伤后的医疗单据等搜集齐全。
2、 准备诉讼文书
准备诉讼文书是很重要的诉前准备工作。起诉状中除了要注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载明案由、诉讼请求和基本事实依据以外,最重要的就是确定管辖法院了。按照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和其它法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参见:《民事诉讼法》)。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那么我们如何选择呢?应该以便利为原则,选择离自己住所较近的法院起诉。
3、起诉状中对诉讼请求还存在一个数额计算问题。以人身损害赔偿为例,可以要求赔偿的项目如下 :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对于交通事故处理起诉需要的材料,本文的介绍还是比较详细的,认真阅读本文,那么在自己或者亲朋好友遇到交通事故需要进行诉讼时,我们就应该能够沉着应对,尽可能的做好充分的准备,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交通事故协商不了怎么办交通事故协商不成的话:
    交通事故协商不了怎么办交通事故协商不成的话:1、可由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2、双方可申请交警调解;3、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如果你和保险公司、肇事司机不能达成和解,或调解无效的话,那你只能到法院起诉他们,要求......


·一、轻微交通事故人没伤私了可以吗?
    一、轻微交通事故人没伤私了可以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之规定解答如下: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


·车祸误工费交通费赔偿标准
    车祸误工费交通费赔偿标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


·二手房交易中违约金要如何约定
    二手房交易中违约金要如何约定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有些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有些问题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但是影响了一方的权益,至少给对方造成日期的延误。从合同约定的角度讲,应该对合同履行的所有细节进行约定,并约......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等复议后处理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等复议后处理吗?交通事故赔偿不一定是等复议之后处理的,除非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1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


·一、交通事故孕妇受到惊吓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孕妇受到惊吓怎么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


·车辆超员怎么处罚?
    车辆超员怎么处罚?对于客运车辆来讲,如果超过了核定准载的人员数量载人的话,就属于超员行为,相信您都知道这是很危险的,而同时这也属于我国规定的交通违章行为,是要对驾驶者做出处罚的。那么车辆超员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


·法律规定交通人伤如何赔付?
    法律规定交通人伤如何赔付?1、等候交警调查,协助介绍事实,有事故认定,提供保险公司有关联系方式,这样诉讼解决,利于保险公司直接赔偿对方。2、等候对方去法院起诉。3、不需要相关材料,对方起诉,保险公司直接赔偿对方。4、......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怎么算?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也可以按照不超过医疗费的20%计算。司法解释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一、交通事故工伤工资和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工伤工资和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钱?交通事故工伤工资和误工费的赔偿不过超过1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农村宅基地继承要交税吗
    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农村居民在父辈过世后理当继承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居民有权继承宅基地吗?宅基地继承要交税吗?在下文中,我们将对农村宅基地继承要交税吗做出解答......


·一、实习期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一、实习期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实习期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因为不管是在设计期还是在其他的期限内,只要缴纳了保险的费用,那么保险公司就承担起一定的理赔的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