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公司福利薪酬制度章程模板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现在是经济市场化的时代,公司间的竞争非常激烈。职工是公司的基础,公司的运营离不开员工,公司要想留住员工,就要对员工足够的重视,为期提供各种好的培训和福利待遇,具体内容最好能写在公司制度章程里。为您带来一篇公司福利薪酬制度模板。
××公司员工福利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四条 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根据其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二章 员工薪金类别
第五条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加给、职务加给、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3、津贴:机车津贴、伙食津贴、加班(勤)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 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 员工薪金管理
第七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八条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 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第十条 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 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企业雇员考勤管理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第四章 员工薪金发放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第十四条 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五条 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第十六条 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第五章 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根据近期市场的物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作适当弹性调整。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公司要想有所发展,不仅要重视对员工的培养,还要能留住培养出来的优秀的员工,一个好的福利薪酬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只有明确规定了晋升标准以及能享受的福利待遇等,员工了解了以后才能对以后的工作充满期待与激情,也能更好的为公司服务。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事由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事由包括什么一、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事由包括什么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


·公司法修改后,股东虚假出资
    公司法修改后,股东虚假出资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各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包括进行投资、制订章程、对企业日常进行管理等等。因此,如果股东虚假出资,对公司发展的消极影响将不可小觑,2013年12月公司法修改后,股东虚假出......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少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少股东同意对于公司来说,正规的公司都有公司法人。公司法人是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一个重要依据人,公司法人需要承担公司付出的法律后果的责任。一般来说公司法人也是可以按照流程进行变更的,但是公司法人......


·公司辞退后未办理失业保险怎么办?
    公司辞退后未办理失业保险怎么办?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处理,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申请领取失业金,只是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送失业保险机构。用人单位不予办理的,劳动者可以......


·股东如何变更公司股权?
    一、股东如何变更公司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改制相关纠纷哪些法律制定的?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改制相关纠纷哪些法律制定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改制相关纠纷哪些法律制定的?为了正确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商业发展中企业合作和如何合作企业合作 (Busi
    商业发展中企业合作和如何合作企业合作(BusinessCooperation)是指不同的企业之间通过协议或其他联合方式共同开发产品或市场,共享利益,以获取整体优势的经营活动。1、企业间的合作正被一种合作思维而不是以往的单纯竞争所引......


·最大股东权益和义务有哪些?
    最大股东权益和义务有哪些?一、最大股东权益和义务有哪些?1、拥有以下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原则和投资方案;(二)选举、更换未由职工代表聘任的董事、监事,并就董事、监事的报酬问题作出决定;(三)审查批准董事......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现代社会,企业单位录用员工都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才会规定试用期之类的。但是有些企业因为各种原因在合同到期后可能不续签,这对员工一定会造成损失,那么员工的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


·外省分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外省分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一、名称核定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


·公司法一票否决权是否合法?
    公司法一票否决权是否合法?随着法制社会的加大普及,在众多工作机构中就相应制定了管理制度。就在许多公司为保障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制衡,国家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管理制度,同时在公司需要进行裁决时,各大股东也具有相应......


·并购企业估值的方法有哪些?如何进行并购估值?
    并购企业估值的方法有哪些?如何进行并购估值?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体系企业价值评估是一项综合性的资产、权益评估,是对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的过程。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