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人数限定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人数限定 一、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人数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须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如果公司的股东过多,公司难以协调股东之间的关系,运作困难,况且,在股东过多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因而,国家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作了最高限额的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1、股东缴纳出资
新《公司法》改原来的法定资本制折中的授权资本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2、验资
所有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3、设立登记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报送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自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成立。
4、签发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也称股单,是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额的法律文件。
三、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所需材料
1、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2、法人代表简历一份;
3、法人代表一寸照片两张;
4、公司住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
5、租房协议、租房发票;
6、经营范围;
7、公司联系方式(手机、座机各一)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应在2-50个之间,如果公司的股东过多,那么就难以对众多的股东进行协调和管理,所以它的上限在50个以内。法律还规定了股东的出资额,所有的股东出资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20%,相关部门对股东出资进行验资之后,才会发放营业执照等证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转让股权后担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转让股权后担责一、公司转让后债务怎么承担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


·收购别人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收购别人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俗话说商场如战场,公司的经营同样存在着优胜劣汰,经营不善的公司常面临着破产解体或被收购的命运。而那些有实力的公司管理者为了公司的发展或资源结构的调整,就会开展收购有发展前景公司的工作......


·公司新增股东前的账务处理会影响到新增股东的权益吗?
    公司新增股东前的账务处理会影响到新增股东的权益吗?一、公司新增股东前的账务处理会影响到新增股东的权益吗?公司新增股东前的账务处理会影响到新增股东的权益,股东变更时债务处理的方式如下:1、购买原股东股权,这种......


·公司法人更改后银行如何变更公户?
    公司法人更改后银行如何变更公户?公司法人更改后银行账户也需要进行变更,银行账户变更是整个流程的一部分。不进行变更的话资料无法同步,可能会出现法律问题,无法办理其他事务。法人的变更不仅包括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他人......


·公司裁员赔偿包括五险一金吗
    公司裁员赔偿包括五险一金吗?公司裁员赔偿不包括五险一金。除非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没有给员工交五险一金,没有交五险一金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当公司法人的优缺点分别是怎样的?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常情况下都是公司当中的主要负责人,比如说公司的董事这一类的。实际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它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她对外需要承担很多的责任。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当公司法人的优缺点分......


·自然人股东离职股权怎么办
    一、自然人股东离职股权怎么办股东辞职的,只是辞去在公司的职务,其股东身份及所持有的股权不受影响。如果股东愿意退出股份,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之外的人。《公司......


·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
    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一、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股权拥有者的股权作为他个人的财产,只要公司的章程中没有规定不得能质押给个人,他就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个人。二、银行股权质押贷款注意事项银行在批......


·隐名股东的权利如何保护
    隐名股东的权利如何保护隐名股东的权利是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财产是手动保护的,并且隐名股东的财产制可以通过自己支配,显名股东支配不了。一、保护隐名股东是,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


·企业家行贿犯罪会如何处罚?
    一、企业家行贿犯罪会如何处罚?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征刑或拒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形或者无......


·公司法忠实和勤勉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忠实和勤勉义务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法忠实和勤勉义务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司法忠实和勤勉义务的区别是什么?1,义务属性不同,注意义务是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方面的要求......


·股东退股要求的条件是什么?
    股东退股要求的条件是什么一、股东退股要求的条件是什么(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