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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受理因对撤消请求复审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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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指出,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于二OO一年七月一日以后作出的关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撤销请求复审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解释,是基于当事人提出的撤销请求审查决定和复审决定都是依照修改前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作出的,根据修改前的专利未能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复审决定为终局决定,修改前的专利法没有赋予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权利。因此,修改后的专利法施行后,当事人依据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对撤销请求复审决定不服提起诉讼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当然不受理。

    但是,当事人依据修改后的专利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对撤销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撤销请求复审决定不服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在二OO一年七月一日以后的请求得不到司法救助,依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二OO一年六月二十五日发布的《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过渡办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自二OO一年七月一日起,任何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二OO一年七月一日以前已经受理撤销请求、但尚未作出审查决定的专利权,可以提出宣告该专利无效的请求。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专利侵权行为确立,专利权人向侵权人索取的赔偿数额,应按照被侵权人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得的既得利益确定。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下列行为,行为人构成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注上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


·诉前原告可请求停止专利侵权行为
     申请人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停止专利侵权请求,经审查,符合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交的相关证据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后,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诉前停止专利侵权行为的裁定,并立即生效。&......


·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的行为
    下列行为,是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和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


·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提交的证据
     申请人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状,申请状应详细写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的具体内容、范围和理由。申请理由中应说明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


·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
    专利侵权纠纷产生后,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之间不能或者不愿意协商解决的:1)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可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处......


·许诺销售的含义及因此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
     所谓许诺销售,是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的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许诺销售是单方的意思表示,这种单方意思表示与要约不同,第一,可以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作出;第二,内容不需要具体明确......


·原告应出具检索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法院不受理因对撤消请求复审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指出,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于二OO一年七月一日以后作出的关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撤销请求复审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专利侵权合法来源抗辩
    援引“合法来源抗辩”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侵权人确实对被控侵权产品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不知情,二是侵权人可以证明被控侵权产品的合法来源。对于“不知情”来说,很难要求侵权人去举证证明一个不存......


·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的效力
     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终审法律文书生效时止。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具体期限,期限届满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仍可作出继续停止有关行为的裁定。    在一般情况下,只有申请......


·判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等同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该规定是指权利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当然也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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